漸憶起他昨晚做了什麼,他壓住了齊浩,吻了他,甚至對他說……
——我喜歡你。
他心裡頭很亂,心想原來搞半天自己是喜歡這個人,但……如果不是的話該怎麼辦?自己是不是應該裝沒事,可這樣的話,齊浩勢必會躲得他遠遠的,說不定以後就會在他面前消失不見。
很多事他都還未搞清楚,但無論如何,他不想失去他,不想活在沒有他的生活裡。
「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好嗎?」他亂了,卻還是憑著衝動把齊浩叫醒,對著滿面通紅的他這樣說。
齊浩就算再未睡醒都被嚇醒了,坐在床上結巴的說:「你、你……不是直的嗎?」
「可我喜歡你。」 林子安不知道自己為何能說的如此斬釘截鐵,就連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心意,卻說得好像真的一樣。
他想,大概他是真的喜歡這人。
他沒試過真的去愛一個人,所以他不肯定,可他寧願相信自己喜歡他——他想自己喜歡他。
雖然篤定齊浩對他有意,卻不知道他會不會和他交往,還是隻是止於好感,甘於現狀。
林子安:「我想和你住在一起,我不想和其他人住。」
變成戀人後就能一直在一起了,他是這樣想的。
齊浩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啞然,臉上卻已是漲紅,眼神泛光,暴露了內心的希冀。
林子安問:「你喜歡我……嗎?」雖然是用問的,但語氣卻是篤定的,他早就看穿這人喜歡他。
齊浩心猿意馬,不知該不該答應,生怕林子安將友情當作愛情,如果一朝他發現這是錯的,是誤會,自己就會成為他人生的一個汙點。
或許,自己也會因此粉身碎骨。
兩敗俱傷的選擇,何苦?
?
齊浩久久不說話,林子安等久了心裡也沒底氣,開始怕是自己會錯意,又怕齊浩已經有男朋友了。
這麼好的人,怎能是別人的人。
於是他說:「你和我在一起。」用的是肯定語,彷佛這是催眠,說了,就能成真。
「你知道在一起……是什麼意思嗎?」齊浩已經快被催眠的點頭,卻還是努力的保持清醒,有些事,還是得問清楚。
「就是一直一直在一起……對吧?」知道齊浩快答應了,林子安才安心下來,甚至像談判加條件的那樣說:「我和你一起住,我做錯了的話,你可以教我,所以……」
「和我在一起。」
我們一直一直在一起。
終於,齊浩微微的點了點頭,雖然心裡帶著困惑,但眼前這個誘惑太吸引,他還是點了頭。
他語帶震顫問林子安:「我……我能抱抱你嗎?」
他覬覦這人的體溫已久,只是一直告訴自己沒可能,現在他來到他的前面,說喜歡他,想和他在一起……
這人怕寂寞,他也一樣。
林子安得償所願的爽朗一笑,一個擁抱,就能換來這麼溫柔的人,太划算了,他沒多想,也沒有多說,大力將眼前人擁入懷。
雨後,種子終於發芽。
作家的話:
為補償遲了更文,明天和星期五(即更完溫柔的翌日),會更乖乖別聽話的番外~
前幾天都在臺灣,臺中臺北都走了一趟,幾年間,臺北變化挺大的……
☆、溫柔的敗柳 14。求仁得仁
一不離二,二不離三,壞事好事都是一樣的,就在齊浩跟林子安互表心意的幾天後,齊浩得到了一間知名會計公司的聘用,雖然工資不高,但至少有了收入,生活有了保障。
「子安,你找一份兼職就可以了,在你畢業收到工作之前,我付四分之三的房租,你只要專心讀書就好了。」二人坐在床上用手提電腦看影碟,齊浩頭靠在林子安身旁說。
當他跟甄澤瑜說這個決定的時候,差點就被賞了個爆慄。他明白好友的想法,他倆才剛剛開始,實在沒必要這樣義無反顧,可他實在是不捨得看林子安為了和他同居而勉強強撐,一個在學的大學生有多少能耐賺錢他還是知道的……沒辦法之下,唯有勉強自己了。
「不用,我夠錢。」
「……怎麼夠?」香港寸金尺土,最普通的房租都至少要七千元,要林子安一個大學生一個月負擔三千多元,會是一筆非常吃力的數目。
「前陣子我打工,儲了一筆錢。」林子安悄悄在齊浩耳旁說了一個數目,不是大數目,但也足以令齊浩震驚得瞪大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