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執著,是因為我付了很多的錢。非常實際的考量。你呢?」
加百列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因為『記憶』。這棟房子裡面有我很多記憶。」
彷佛並沒有預料到這個答案,「記憶」這兩個字讓羅倫斯一下子閃了神,瞬間露出感觸良多、甚至有些悲哀的眼神,又
一閃而逝。「記憶啊。。。。。。」他搖搖頭,故做灑脫,「記憶不是人類的好朋友。記憶是會背叛人的。」
「記憶是一種天賦。」加百列說:「只不過這個天賦不一定是快樂的保證罷了。」
「Wow,你想教我『人生無常』的哲理?」羅倫斯故意瞪大眼睛,語帶譏諷,「我差點忘了,閣下是跳級就讀的高材生,
IQ想必很高,EQ就不一定了。」
「記憶和IQ、EQ無關。」加百列擺起臉孔回應對方的嘲笑,「我可以是個IQ低EQ又差的蠢蛋,但是我的記憶力非常好。
」
「喔?真是教人意想不到。」羅倫斯笑著說:「那麼,請教一下記憶很好的小葛斯曼先生幾個歷史問題─」他故意模仿
益智節目主持人的聲調,「請問:南北戰爭的時間?」
「1861到1865年。」加百列很快的回答。
「很好!挑戰者獲得一分。第二題:法國大革命的年代?」
加百列皺了一下眉頭,「1789年。。。。。。」
「很好,挑戰者再獲得一分。」
加百列白了羅倫斯一眼,明白這傢伙根本就是在捉弄他。「布羅戴斯先生,你可以問更有深度一點的題目。」
「深度啊。。。。。。」羅倫斯冷不防的問:「我們第一次見面是什麼時候?」
「是。。。。。。」加百列輕皺了一下眉頭,突然住了口。
「果然『記憶很好』啊。」羅倫斯取笑他,「不過書上強記的知識和人生的記憶是不一樣的。」
「。。。。。。我18歲生日宴會上,就在這棟房子裡。」片刻之後,加百列一臉不經意似的,以語氣冷淡的回答。
「哈,答對了,挑戰者獲得10分!」羅倫斯誇張的笑了,有些驚訝,又半開玩笑的繼續追問:「那天還發生了什麼事?
」
加百列愣了一下,下意識的迴避對方的視線。「。。。。。。忘記了。」
羅倫斯雙手一攤,一臉加百列是瞎蒙中的表情,笑著挖苦他說:「幹得好,果然是記憶好的證明。」
加百列什麼話也沒說,低下頭專心的吃著餐盤裡的食物。人生中有些「第一次」的經歷會留下特別深刻的印象。對加百
列葛斯曼而言,除了人生中參加的第一次喪禮剛好是自己母親的喪禮之外,人生中的第一次舌吻也讓他留下非常、非常
深刻的印象。
合約 〃25〃
每天早晨,尼爾森都會將郵差送來的信件分門別類,剔除廣告郵件─數量不可思議的多,正是行銷時代的象徵─以銀託
盤裝著分送到收信人手上。現在有兩個屋主同住一個屋簷下,兩個人都極重視隱私,於是郵件分派工作「稍微」加重了
點:尼爾森必須先將信件先送到羅倫斯的書房,再把加百列的信送到他的房間裡。
這天,尼爾森卻瞪著一封來自法國的信出神良久。
加百列面前有一杯caffe latte,左手支著臉頰,靠在餐桌上,雙眼惺忪,幾乎又快睡著了。坐在他正對面的羅倫斯正在
麵包上抹Nutella巧克力醬,面前除了espresso之外,還有煮蛋和酸乳酪,以及兩份報紙。一如之前的「協議」,加百列
現在被迫必須和羅倫斯一起用餐。幾天下來,加百列的確發現很少在晚餐時看到羅倫斯,只有早餐時間才會遇見。所以
更貼切的說法,應該是他「陪」對方吃早餐。加百列無奈的打了一個呵欠。
「那麼困?」羅倫斯的視線從報上抬起,「奇怪,一天到晚待在這個屋子裡無所是事的人還會累?」
加百列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被強迫和乏味的人待在同一個空間,當然很累。」
「哈哈,每天看你這樣的確很令人疲倦。」羅倫斯干笑兩聲,眼睛看著報,同時反詰:「你只要找點事情做、為人生找
個有目標,就不會覺得自己乏味了。」
「我的人生很有目標,只是不像你,為利是圖。」加百列不以為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