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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穿過林場,停在護林隊平房前。再往裡,就完全沒路了。冬天可以坐爬犁走河道,夏天只能老老實實穿林子。小劉拎著一條煙、兩瓶酒,帶司機進屋跟護林員打招呼,說好讓司機和車子在這裡等半天。守林寂寞,那護林員高興還來不及,嚷一嗓子“別抽菸別生火”,拉著司機坐下打撲克。

林場宿舍區比三年前更顯破敗,凡是能拆能卸的都讓人弄走了。門窗斷梁可以當柴燒,磚石瓦礫可以做建材,只剩下凍裂的油布氈子胡亂扔在地上,踩上去立刻一片粉碎。

很快到了宿舍區盡頭墓地邊上,方思慎腳下頓了頓,指著左邊坍塌的廢墟:“我們家以前就住在那兒。”

洪鑫垚點點頭:“我上次來,到過這裡。”

兩人站了片刻,都沒說話。

方思慎忽然看看時間,道:“咱們走快些,抄近路進去,爭取五點前能出來。”說罷,一馬當先,在前邊帶路。揹包裡放著連富海的骨灰,他執意自己拿,另外兩人也不跟他爭。

多少年不曾走過的路,雙腳卻彷彿自己認得似的,自然知道下一步該踏在何處。大樹都砍光了,補種的新樹苗既不粗壯也不高大,行進間反而比過去更容易。兩個小時後,終於走出幼林,一大片野灌木叢橫在眼前。

三個人坐下歇了歇,洪鑫垚學著另兩人的樣子紮緊褲腿,找了根長棍子當路杖。方思慎替他放下袖子,把袖口也扣上:“別嫌熱,萬一被枝條樹葉劃破胳膊,你不習慣,怕感染。”

正是二十來度最愜意的氣溫,然而三個人疾行這麼久,無不汗流浹背。

這回換小劉開道,方思慎緊跟著指路,洪大少隨在最後。有了劉火山劉大俠清理路障,行進速度一點也不比先前慢。差不多一個小時,就找到了連富海當初搭帳篷的地方。

帳篷早已倒塌,方思慎慢慢走過去,掀開骯髒的油布,底下一堆亂七八糟的樹樁子,幾樣黑乎乎的生活用具,了無生氣。

小劉問:“方少要找什麼東西?我來。”

方思慎搖搖頭。連富海不在了,母親的骨灰被他遷移到了何處,只怕再無線索。猜想應該不會太遠,然而四面莽林,時間緊迫,卻又從哪裡找起?

洪鑫垚道:“要不……就把連叔葬在這兒?”

方思慎正猶豫,就聽小劉一聲呵斥:“出來!”

一個灰黑的影子應聲而動,躥出去老遠,又停下,回身望著這邊,彷彿試探般“汪汪”叫了兩聲。

方思慎一瞬間心如擂鼓,他猛地記起了連富海這隻愛犬的名字:“大花!”

那狗聽見這聲呼喚,飛快地撲了過來,臨到跟前止住勢頭,圍著方思慎轉圈搖尾巴,嘴裡發出“嗚嗚”的聲音。

方思慎蹲下來,伸出手。見它吐著舌頭來舔,才道:“大花,你知道連叔常去的地方在哪裡嗎?”

洪鑫垚看得心酸,又有些好笑:“你真當它是人哪?”

方思慎抬頭:“我記得小時候,連叔就養過一條這樣的狗,什麼都懂。我媽埋在哪裡,它肯定知道。”

想了想,站起來,試著往一個方向走。果然,那大狗汪汪叫著不肯挪步。方思慎停下來朝它走過去,大狗轉身跑出幾步,回頭看看,見他跟了上來,越跑越快,跑出一段停下來等等,再接著往前跑。

洪鑫垚跟小劉心中暗暗稱奇,趕緊跟了上去。

三個人萬分辛苦地穿過一片密集的矮林,看見小小一塊空地被一圈杜鵑花樹團團圍住,明顯帶著人工種植的痕跡。此時花期已近尾聲,自然風乾的花朵掛在枝頭,還保留著盛開時鮮豔的顏色。

花樹當中三年無人打理,雜草長得齊腰深。

洪鑫垚問:“先收拾收拾?”

方思慎緩緩搖頭:“算了。咱們不可能常來,而且再過兩年,這邊很可能也會變成幼林。死去何所道?託體同山阿。無論如何,芒幹道都是最美麗最乾淨的地方,我想,沒必要把媽媽帶走。有連叔在這裡陪著,她應該也不會寂寞。”

小劉從揹包裡掏出幾樣東西,拼接一番,拼出三把鐵鍬。戴上手套,利用鋒利的邊緣一頓切割,很快清理出一方空間。三個人一齊動手,挖個深坑,掩埋了連富海的骨灰。那大狗好似也知道埋的是誰,圍著墓穴嗚嗚叫喚,音調悽惻。

方思慎拉著洪鑫垚的手站在花樹叢中:“媽媽,這是阿堯,我帶他來給您看看。連叔非常愛您,我做主請他留在這裡,希望您不會生氣。”心想:與愛自己的人在一起,永遠比跟不愛自己的人在一起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