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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不能上學,這是肯定的,而且早就開始工作了。

我是指「正常」的工作。

可能在港邊的魚罐頭工廠,可能在鎮上的麵包店。髒兮兮的,悶悶不樂的,臉上還帶著傷。

我不懂爸爸為什麼那麼討厭我,就像我不懂他為什麼那麼愛喝酒一樣。他每次喝了酒就打我,每

次都好像恨不得要把我打死。我只能依靠媽媽保護。不過,十五歲那年,媽媽也跑了,跑到哪裡

去了不知道,街坊鄰居竊竊私語,都說她跟那個在海邊旅館打工的年輕人私奔了。

我曾經一度無法理解也無法諒解,最疼我最愛我的媽媽,把我當作心肝寶貝的媽媽,為什麼能丟

下我不管?她走了之後,爸爸喝酒喝得更兇了,一喝醉就痛扁我,後來就算沒喝醉也痛扁我。如

果沒有跟著傑逃出來,我就算被打死或打殘了也不是件奇怪的事。

所以我逃了。

逃出來之後,我才似乎體會到媽媽的心情。

她也想逃吧。

不顧一切想逃。逃的意念勝過一切,就像求生的慾望那麼強烈。於是,為了要逃,媽媽可以拋棄

我,而我,可以出賣身體。

「怎麼一個人晾在這裡?不怕別人吃了你的草莓派啊?」

聽見傑的聲音,我睜開眼睛,愣愣地被他從躺椅上拉起來。

傑理了理我睡亂的頭髮,領著我走向窗邊的小圓桌,遠遠地我就看見,潔白的桌布上,有他特別

為我留的草莓派和紅茶。

今天是十一月的「集合」。

每個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六,所有男孩子都會聚集到老闆在白鯨飯店租下的豪華套房吃下午茶。這

天,大家在寬敞的客廳裡大玩特玩,玩累了,就到滿滿擺放著點心的長桌子上拿東西吃。點心式

樣變化多端,但絕對都是昂貴而精緻的,搭配的香檳、紅酒、白酒,還有襯托用的新鮮花朵,更

是從來沒有少過。

這是老闆對我們一個月來辛苦工作的慰問,用的當然是我們賺的錢,不過,大家都吃他這套,聊

天的時候,話題也總是不脫生意經。

聊到生意,難免會互爭長短,爭得面紅耳赤是常有的事,暗地裡偷偷較勁更是不在話下。但即使

如此,大家還是喜歡趁著集合時大玩大鬧,吵得沒個樣子。這時候,老闆總是任由我們放肆胡鬧

,頂多就是在我們玩得太過火時,皺起眉頭來輕咳兩聲罷了。

雖然只是輕咳兩聲,大家聽了卻都會立刻乖乖收斂起來。

我們的老闆是個性格的男人,瘦長的臉上,不管下雨還是出太陽,永遠掛著一付淺褐色的墨鏡。

平常講起話來不慌不忙、頭頭是道,一旦發起脾氣,就兇狠得嚇死人。

我曾見是過他教訓人的狠勁。那次,他陰著一張臉,冷冷地看著那個倒楣的男孩子。那男孩一開

口,他就甩他一個耳光,再想辯解,就再甩一個耳光。尷尬的靜默中,大家屏息看著,傾耳聽著

,清脆的耳光聲在空氣裡啪啪作響,誰也沒敢說話。後來,那男孩終於憋不住放聲大哭了,老闆

這才開口。他說:

絕對,不準對客人說「不」。任何委屈或不爽都可以回來申訴,但

是在客人的床上,一定要先服從。

我一直記得這段話,也一直記得老闆當時的臉色。

事實上,老闆交代的事我從來沒有違背過,他講話的時候我也從來不頂嘴,我知道老闆當初會同

意讓我在他手下工作,完全是因為傑堅持要帶著我的緣故。

傑是老闆的搖錢樹。

這世界上有天生吃保鑣這行飯的,當然也就會有天生適合賣身的。

就男生的標準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