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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六道菜出來。

擰開乾紅各自倒了一杯,閆旭舉起杯:“情人節快樂!希望你天天都快樂!”雷雷端起杯子和他碰杯,心中一直納悶這是怎麼回事。

閆旭喝了一口開始動筷子吃飯,雷雷也不主動問。等飯吃的差不多了,酒也喝了大半瓶,他終於開口。

“我想好了,雷雷,春節在家爸說的話有道理,這幾天我在單位每晚面壁思過,認真想了很多事。從今天起我決定了:以後好好和你過日子,今天的表現就是一個開始、、、、、、”

雷雷看著他,認真聽完這些話,心中湧起感動。這個男人真要做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大丈夫,努力挑起責任了嗎?馬上進入而立之年,是否真的準備用自己的雙肩去撐起這個家的半片天呢?

閆旭再次為兩人倒上紅酒,自己先幹了一杯,雷雷也爽快的喝下。一頓飯結束的時候,一瓶酒已被他喝的底朝天,看著他心情非常高興,雷雷也沒有阻止他多喝,儘管已有些醉態。

閆旭踉蹌著走進臥室,邊脫衣服邊往床邊挪,口中喃喃自語的命令著:我倒數30個數,數完之前人必須馬上給我躺進被窩裡!雷雷那會正在收拾餐桌上的碗碟,擰眉聽著他的命令,30秒?超人的速度也沒那麼快吧!

聽他在臥室30、29、28、27的認真數著,數到9的時候不知不覺睡著。雷雷笑起來,她凝視著眼前這個此生中除了父親之外唯一接觸、交往過的異性,雷雷心想:也許上天還是厚愛她的吧。送到她生命裡與她有關係的那麼多人都是善良、可愛、真誠、純樸的,從江珂晨到覃沛靈,從大姐沈思瑞到拜把子的八姐妹,從康妍再到盧迪,再到閆旭,每一個都在她的生命中熠熠閃耀著光芒。身份不同、感情不同,但那種惺惺相惜彼此珍視的靈犀卻是相通的。無論是不是曾經的主角,都會成為終生的朋友,在雷雷的記憶中永不磨滅!

每次聽到陳奕迅的《十年》都有一種欲哭的衝動。想到自己的十年,從清純少年變成上班一族,從同人變回普通人,從單身走入圍城,十年磨礪,韶華已逝。回想小晨、康妍、盧迪、閆旭,每一個人都給過她生命中最絢麗、最多彩、最閃耀、最純真的感動和快樂。

人生苦短,活著本就是苦多於甜!除了自我享受,更多的還是道義與責任。就這樣吧,雷雷時常如此自我安慰。

她記得曾經對盧迪說過:認識她是自己的十年中最快樂、最滿足的事,因為與她的緣份讓雷雷的心中那片最深刻最柔軟的地方同時住進了兩個人——一個小晨,一個她。無論多久,無論多遠,她們兩人的位置一直存在!

而人生的每一回首處,都有我們不能忘記的心願卻又不得不放棄的遺憾。也許就像那首歌詞: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牽牽手就像旅遊,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懷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口。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問候,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淚,不只為你而流,也為別人而流!

70

70、第 70 章 。。。

作者記:

用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日夜趕工寫完這部約十六萬字的小說,於2011年2月11日深夜起筆,在3月14日凌晨1時50分完結,準備做為26歲的生日禮物送給自己。

31天744個小時,有時日寫作時間長達15個時辰,從早上八九點鐘一直到凌晨兩點,有時一日一餐,最多用去一個小時左右。寫到第10天時已經感到明顯的頸腰胳膊痠疼,但心裡一直很高興。這個過程就像親自栽下一顆小樹苗,看著它在眼前經過自己的辛勤勞作一天天成長、茁壯,枝繁葉茂,最後開花、結果,充滿了喜悅和期待。

這部小說雖時日較短,卻用去了我很多的精力和心血,雖然有些地方還不盡人意,但我們的人生本就存在著殘缺才更顯真實。現實中的人生總有太多遺憾,所以我們總是希望把一切美好透過幻想的方式完成實現。但願如此吧!

這是我的第三部長篇小說,第一本已有八萬多字還未結尾,雖然起筆於當年僅十六歲的豆蔻年華,卻總有這樣那樣的遺憾堅持未果。第二本才只一萬多字,故事僅僅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