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從鬼門關回來了。
然後,在那之後,整個世界就再也沒有他的身影。陳季之只能靠著回憶,靠著相片,靠著曾經的簡訊,去回憶成煜的一點一滴。
他相信他會回來,卻不知道他回來的那天是哪一天。遵守著他的留言,好好養病,努力吃飯配合著醫生配合著護士。因車禍而毀傷的失明的左眼也在上個月找到捐獻角膜者,而再次睜開。
他卻還沒有回來。那麼,就繼續等待。
Pary和白安來過,藍雨顏來過,許木和慕曉文也來過,卻沒有人告訴他成煜的訊息,只是搖頭,說著他們也不知道。
他想,他們是知道的,只是他們沒有人願意告訴他。或者是成煜囑咐了,不讓他們說出來。姑且當做成煜是想在回來時,給他一個驚喜。
寂靜的等待,壓抑的情緒,不知所措的慌張和難受在一天一天的過去中,在心底沸騰。
靜靜的等,陳季之沒有去滿世界的尋找他。只要他還愛他,那就會回來,會回到他身邊。
買了一堆畫紙,陳季之把他每一個記得的成煜沒有畫出的,都一一補上。
夏去秋來,從單衣加上外套,從綠葉漸漸泛黃,從陳季之桌上那原本一小疊的畫,到厚厚一疊的畫。
他們的相遇相絆相愛都畫了下來,陳季之便開始畫他等待成煜的日子,然後開始花些時間,認真的給成煜寫信——或許是一天一封,或者是一個星期一封,好幾張的紙,但是從未寄出去。只是想,等他回來的時候,全部看完,然後好好地補償他。
陳家的少爺越發的能幹,也越發的沉默,整個人越來的低調,也越來越有魅力。然而那臉上,看著再溫柔的笑,卻也是少了一些東西,那個叫做靈魂的東西,多了一些讓人心疼的安靜。
在這長時間的等待中,陳季之越發的沉澱自己,也將對成煜的那份愛,沉澱到心底,永遠也消退不了。
###201X年,4月16號,成煜離開後的第10個月。
5點下班,陳季之開車回家。堵車高峰期,在路上等著紅燈是常事,也不急不惱,不像那些等久了便會拼命按著喇叭亂催,卻是做著無用功,還徒勞更添了煩躁。
聽著輕緩的音樂,從車窗看出去,灰濛濛的天,這又是要下小雨了。靠著後座,伸手拉了拉領帶透透氣,西裝外套被隨意扔在副座上。
側頭看著外面的人行道,路過的手挽手親熱的小情侶居多,女孩子手中莫不是拿著玫瑰。
“今天是情人節啊……”
伸手揉了揉眉心,一天下來真的累。陳季之笑的無奈,這樣的日子,對現在的他來說,不得不說是一種刺激。刺激的他,那種刻意的用忙碌擠走的思念,瞬間湧上來。
誰都讓他不要那麼拼命,他已經做的很好。可是,如果不讓自己忙碌,就會像現在這樣,滿腦子的那個人。
他在捉弄他時會微微挑起的英挺的眉,在認真看著他時會有種吸引人的魔力的黑的純粹的眼,在開心時會上揚起一個極小的極好看的唇,在看著他時,那溫柔的神情。
他會用好看的薄唇將他吻的透不過氣,他會用他略帶薄繭的手掌在他身上游走,一點點挑起他的情緒,他會用他的身體緊緊貼緊他的身體。緊緊的,赤裸的相擁,很久都沒有,很久,很久。久到,陳季之不記得他胸口的一顆極小的痣,具體在那個位置。
☆、第一百二十四章:結婚吧(大結局)(下)
搖搖頭,那個人的模樣居然有些記不清了,還是隻有那雙漂亮的純黑的眼深深烙在腦子裡,最清楚,最深刻。
綠燈已經亮了,他後面一片鳴笛聲催促著陳季之發動車子。回神過來,陳季之趕緊開車往家駛去。
他已經搬出了以前一直和父母住的別墅,而是住進了成煜之前在Pary那裡要來的公寓。
在那裡,陳季之更能感受到成煜的味道。
成煜之前用的傢俱,所有的東西,全部都沒有換,都是成煜的東西,都是陳季之用來緩解思念的東西。
樓下停好車,陳季之慢慢走上樓,微微嘆氣。腦子裡是成煜揮之不去的身影,這麼久了,還沒回來。
掏出鑰匙插進鑰匙孔,陳季之轉了一圈就開啟了門。在推開門的時候,突然愣住。
他這個門是反鎖了的,怎麼會只擰了一圈,就開啟了?
帶著有賊進來了的心情,陳季之小心的推開門,極力的剋制動作防止發出響聲,一手拿出手機,準備報警。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