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羅姆人不允許與外族通婚。”託尼提醒她。
“那你願意娶我麼?”蒂哈娜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抓住他的手,“我很漂亮,你看到了,帶我離開這兒,我恨死這個鬼地方了,我不怕吃苦,能幹活兒,中國?那是個什麼國家?隨便啦,帶我離開這兒……”
託尼沒有急著答應她,只是把她的手從自己的手上拿開。
對於一個吉普賽女人,這沒什麼可值得羞恥的,為了改變自己的命運,她們可以做任何事,包括出賣自己的身體。
託尼本來以為自己多年未見自己的同胞,一定會很激動,可是事實上除了一開始在酒館看到熟人以後那一瞬間的感覺以後,他只是有一陣陣的空虛。
這些人的文化明明是他成長的時候所經歷的一切,可是現在看來已經無比陌生了。
在聽到蒂哈娜的想法以後,他不再有以前理所應當的漠然,換作以前的自己,如果有了錢,他一定會想著回到家裡,找個更年輕的羅姆女人做老婆,然後生孩子,過舒服日子。
但是現在——
他有了一絲厭惡,這種一代一代傳承下來的婚俗讓他感到深深的厭惡。
他想到了邵樂,那個瘦小的中國男人,他有一種神奇的魔力,他會帶來一種叫愛的東西,跟著他的女人無時無刻不體會到這種神奇的情感。
不知從何時起,他與羅姆人的紐帶正在漸漸淡化,他還是有同齡人共同的慾望,卻不再想被羅姆人的傳統所束縛。
最讓他欣慰的是,他喜歡這種改變。
翻過兩座山,在一個山坳裡,託尼終於看到了曾經無數次夢到過的地方。
一個叫作家的地方。
跟山外那些石頭房子相比,羅姆人的房子都是一些廢舊的木板還有鐵皮,窗戶很少有玻璃,很多是塑膠布。
這裡冬天很冷,就是靠這些東西抵擋過一個又一個寒冬。
蒂哈娜也沒有很開心,這本就是她一直想逃離的地方。
兩個人沉悶地下山,走在回家的路上。
不是柏油路,也不是沙土路,是人踩出來的,不到一米寬,中間還長著草,有的地方還有沒有曬乾的小水坑。
好像比記憶裡的更破了。
幾個在村子邊玩兒的小孩兒喊叫著跑過來。
他們認識蒂哈娜,但是不認識託尼,不知不覺中,託尼已經從剛離開時那個瘦弱的少年,變成一個氣勢逼人計程車兵,體型和外貌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能認出他的已經不多了。
託尼沒有像美國大兵一樣給這幫小屁孩兒撒糖果,他太瞭解這幫傢伙了,他們會像蒼蠅一樣粘著你不放,甚至還會試圖偷你的錢包,他的身上除了一些吃的以外,還有槍和子彈,尤其背囊裡還有一個布包裡裝著幾顆手雷,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東西。
“蒂哈娜!蒂哈娜回來啦!還帶著一個穿軍裝的男人……”
孩子們在身前身後叫嚷著,有的還朝著村子裡跑,一邊跑一邊喊。
託尼則試圖在這些破舊的木板屋裡找出自己曾經住過的地方。
一個年紀有點兒大的女人——像一個窩瓜一樣,從一棟木板房裡跑出來,朝著蒂哈娜這邊跑來,紅色的頭巾系在腦門兒上。
蒂哈娜嘆氣,要是有選擇,她不會回來。
“你這個傢伙,居然跑了,給我回家去!”
大媽好像脾氣很糟糕,又拍又打的把蒂哈娜揪了回去,甚至沒有跟託尼說一句話。
聽到孩子們的喊聲從房間裡走出來的人也都好奇地看著正走在路上的託尼。
託尼感受到了這種目光,那是一種新奇、警惕、還有一點兒敵意。
託尼對這個地方覺得陌生,這裡的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沒有人帶路了,託尼只好憑著記憶去尋找。
朝前又走了一段時間以後,路邊一棵樹下正在打盹兒的老頭兒睜開有點兒混濁的雙眼。
“是帕克家的小子嗎?”
託尼站住,他走到那個老頭兒的面前。
“是我,您是皮亞尼奇先生嗎?”
“是啊是啊,還記得我,呵呵……”老頭兒咧開沒有門牙的嘴笑的滿臉菊花開。
“老先生,我家在什麼地方?”託尼突然有點兒臉紅,他是真的記不得家在哪兒了。
“哦,在那邊兒——”老頭兒試圖站起來,但是失敗了。
託尼小心地把他攙扶起來。
“哦,謝謝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