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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藍藍被說得一僵,頓時覺得她母親這回說到了重點!

難道他真的有那方面的傾向?不會吧……

夏虎拿毛巾擦乾雙手,滿意地看著自己光潔如新的鍵盤一陣得意的笑,他就喜歡這種每次都用新鍵盤的感覺!

想到某次因為家裡停電跑去網咖碼字……那粘膩的觸感真讓人一輩子難忘,太痛苦了。

“兒子,你自戀的毛病越來越嚴重了。”夏媽媽站在門口笑道:“人家是對自己的臉自戀,你咋能對著自己的手都發出感嘆啊?你的臉皮是城牆做的嗎?”

“媽,這您就不懂了吧,我這只是單純的自我欣賞!碼字也需要好的環境和好的心情,我只是看看美好事物而已這有什麼問題?況且您不能否認您兒子我的手的確是長得很出眾吧?這絕對是一雙讓天下女人痴迷,讓男人各種羨慕嫉妒恨的妙手啊。”

“……”

“嘖,不過我看到了更美的。”夏虎咂咂嘴,繼續道:“早晚我得把藍藍的小嫩爪子放在我的大手裡玩兒個夠!”

“好邪惡的理想,不過我喜歡。”夏媽媽話畢轉身,不再打擾夏虎。

夏虎大半都是晚上碼字白天睡覺,雖然這習慣不好,但是夏媽媽也無法阻止,因為夏虎說,他的靈感多半都是在夜晚來臨。

有些東西就是一閃而過的殘影斷片,如果當時不寫下來,等以後再寫就寫不出同樣的感覺了,靈感這東西,真的挺邪門兒的。

夏虎覺得自己是個厚道人,很多人也認同他這個看法。他認為每次卡在有懸念的地方不見得有多難,難的是不管你卡在什麼情節上,都會讓人想繼續往下看。

他喜歡隨性發揮,寫到哪兒算到哪兒,習慣性地不會刻意去斷在要命的地方,不過不知道為什麼,今天突然有些想這麼做。

也許他媽說得對,他有著邪惡的理想。但是誰管它呢,能把藍藍拐到身邊最重要!

夏虎一心沉浸於誘拐藍藍的喜悅中無法自拔,竟忘了當下在寫的書根本還是初孕期,他壓根兒就沒在任何地方發表過,所以就算他卡在十萬火急的緊要關頭,藍藍也是看不見也感覺不到的。不過,等他發現這個問題時已經是第二天以後的事了。

苗灝是他這本書裡的男主角,不同於以前的任何一本里的主角,苗灝的長相是極為普通的,甚至可以說有點醜,而且這醜是絕對的,並非帶了面具或中了什麼毒,而是天生如此,亦無法改變。

人無完人,夏虎深信這一點,所以他的書裡沒有誰是十全十美的,包括現實裡的他自己,他也覺得問題一大堆,他認為他最大的毛病就是懶,懶的可恨,除了保持他自己光鮮亮麗和對鍵盤有著變態的絕對潔淨欲以外,任何時候他都很懶,基本已經到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地步。屋子從不收拾,衣服更是從不會自己洗。當然,這和他心細不起衝突。

說他懶得可恨是他媽常唸叨的,不過大概是二十多年來習慣了,打幾年前開始就不說了,變成了唸叨要給他娶個勤快的媳婦兒。

又想起藍藍來了,那雙漂亮的手真是該死的誘人,恨不能下一秒就摸到嘴邊把手指一根根含在嘴裡,那該是多美好的感覺啊。

夏虎吃驚地發現,只是單純地想了想就已經讓他的小弟變成“旗杆”了……

成名後已經很收斂了,419基本遠離,找個固定床伴那更是不可能,就是平平常常出去喝個酒都留了十二萬分的精神,導致從上一次“放鬆”到現在居然有快四個月之久……

想他快而立之年的四肢健壯的大男人居然當了快四個月的和尚,他都覺得是件奇事兒。

不過私生活簡點也是有好處的,名聲比較好。

胡思亂想著把某一章的結尾卡在苗灝遇上情敵的時刻,夏虎匆匆關了電腦,去浴室裡衝冷水。好在現在不是冬天,沖沖冷水倒也沒多難以忍受,只是想著藍藍就住在那麼近的地方,心總是癢癢的跟貓抓一樣,不容易入睡。

第二天一早的時候,夏虎破天荒起了個早,原因無它,主要是想起了孃親大人說過藍藍有晨跑的習慣,所以想看看而已。

把不常穿的黑色運動服穿上,夏虎找了雙跑步鞋套上腳這才出門。天還早,但是孃親大人沒在,這時間差不多應該是去早市買菜去了。

夏虎去藍藍家,伸手按了下門鈴。他不確定藍藍是否已經出門,所以想先來看看。

門立時開啟,出來的是穿了一身白,有點發愣的藍藍。

他剛開了門就聽見門鈴聲,不是一般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