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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勝利,還遠遠不夠。他人的議論與輿論對陳默的影響並不大,畢竟律師這個職業的本身就是飽受非議。

陳默深吸一口氣,這場仗,非贏不可!

“審判長,我要求盤問第一證人賈竹。”陳默在法庭上沉著冷靜,看不出緊張的樣子。

“我反對,第一證人已經做過書面證詞,沒有必要再進行口頭盤問。”對方律師對此進行積極干涉。

“按照名師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證人有義務出庭作證。雖然賈竹已經做了書面證詞,但是證詞裡面有可能有虛假成分。需要經過律師的交叉盤問,才能夠幫助法庭來發現事實真相。”陳默據理力爭。

“同意被告代理人的請求。”審判長贊成陳默的觀點。

安信建設公司的負責人賈竹作為第一證人出庭,接受被告代理律師陳默的盤問。

律師的盤問是法庭審理中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能夠幫助審判長弄清事情狀況。同時對於律師來說,對證人的盤問也是個絕佳的機會。可以藉助盤問,對對方發難,以此來使己方獲得最大的利益。

“賈竹,你作為合同中的甲方,負責給乙方,也就是勝強建設公司的負責人尚二明提供公司情報,而對方給予你五百萬元的報酬是嗎?”

“是的。”

“你知不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為?”

“知道。”

“竟然你知道還這樣做,是因為對方給予的報酬讓你心動了是嗎?”

“是的。”

“尚二明在給你錢的時候是一次性付清的嗎?”

“是的,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