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事。
我們倆就在樓下找了家館子吃了一頓飯,吃完之後,我讓劉天送我回學校上課。
劉天說,對了,我近期準備謀劃第三間鬼屋開張的事宜了,你有什麼意見都可以和我說。
我說知道了。
劉天開車就將我往學校送去,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其實我只能活三十天了。
當然了還有蟲子這個妖孽知道,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當然了告訴我這件事情的也是蟲子。是蟲子給我的判的“死刑”。
等到了學校之後,我撐著尹苗苗之前給我的傘就走到了教室,可能是大雨的緣故吧,所以教室裡逃課的學生也比較多了。
老師在上面點名,一張臉都綠了,沒來上課的學生差不多有一半,所以老師明顯不高興,於是老師就說,誰去寢室將他們給叫回來。
現在外面下這麼大雨,教室的學生多數不願意動身,而且我們班是女多男少,而來上課的又是男生多。
於是大家都不自覺地將目光投向了我,好像這一下子就變成了我的責任一般,我能將人給叫回來嗎?
而且我已經幾個月沒回寢室了,這人怎麼叫啊!
但是也住了一年多的寢室,多少情況還是瞭解的,老師的目光也投到了我身上,並且說道:是李凡同學嗎?
我還沒開口說話,同學就一起回答說是的。
我的名聲在學校雖然不好,但我也不屬於那種壞學生,不會無故就揍同學,欺負同學,也不會不尊師重道。
老師看著我說,那就麻煩李凡同學走一趟吧。
我和班裡同學並不熟悉,但是班裡的人我都認識,所以當老師唸完那幾個名字,又告訴我寢室的門牌號。
於是我就拿著單子過去了,也許是下雨的緣故,當進入寢室後,我就聞到一股黴味。
然後上了寢室樓按照門牌號找到了寢室。
這次少來的男生差不多有四個人,因為班上總共也才二十個出頭而已。
恰巧這四個人又是室友,我心想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