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一口還熱著的粥,週五拿起電話撥了號。
剛接通,還不等那邊出聲,週五就開了口,“喂,程揚,你煮得粥,太難喝了!”
“我操!你。。。。。。”
果斷掐了電話,週五一口氣把粥喝光,摸摸蹲在旁邊的二哈,“兒紙,你爹今天太不是個人了,你可別跟著我學啊!”
“汪汪!”
“以後對你小程叔叔好點兒,做不成你娘,還能當你乾爹不是。”
“汪汪嗷嗚~”
這天周小五可是自死了爹沒了娘之後又一件大起大落的事兒。
就像程揚說的,就當今天什麼都沒發生過,還是好兄弟。
雖然是覺得有那麼點對不起程揚,不然還能怎麼著?
再跟他鬧去,非得變成兇殺案不可!
人嘛,誰能沒個自私。周小五也是一平凡人。兩全其美說著簡單,做起來,難!
程揚沒錯,週五也沒錯。怪誰?左右是為難,老天作的孽,那就只能委屈自己受著唄!
週五睡得早,起的也早。睡了一覺精神也好多了,呆到中午也呆不下去了,拍拍二哈的頭,“走!難得有假,爹帶你逛街去!”周小五,你請的是病假!這不帶著兒子一起去作死呢?
第7章 周小五的日常 ☆、007
話說這程揚帶著週五的晚班也一起值了,正跟家被窩裡睡的天昏地暗呢。
那頭請著病假的周小五就帶著兒子出門逛街了。
要說周小五上班時隔三差五就上街遛彎兒,這小地方也就只有這麼大,還有什麼可逛的?那可不一樣。
昨天心情才大起大落一次,跟家裡憋得慌,上街透透氣也是好的。
現在正是九月的天氣,說熱不熱,說冷。。。。。。還有點熱。
周小五的便裝總共也就那麼幾件換著穿,還他媽跟學生似的不學好,都買的比自己身型大一號的衣服,本來挺精神好看的小夥,硬是給穿出了帶點頹廢的樣紙。
連二哈都不樂意跟他走一塊兒。
週五慢悠悠地走在街上,手裡拿著比他腦袋還大的棉花糖,像是來旅遊似的東瞧西逛。
路過鎮上那唯一一家的寵物店,想著給兒紙買點什麼玩具回去,省的破壞他家沙發。
剛走到店門口要進去,耳朵一動,似乎聽見了什麼不得了的事。
“團長,都找一個鐘頭了,要不。。。。。。我叫點兒人出來一起找找?”
“去報警!”低沉的聲音很悅耳,只是帶著那麼絲絲怒氣有礙聽覺。
週五:好熟。
另一人又接話了,“可是團長,不是得失蹤四十八小時才能報警嘛?”
男人是徹底怒了,那聲音特別威嚴,光是旁聽就覺得想給人跪下,“閉嘴!一個小孩都看不好!老子沒一槍崩了你,你還敢跟老子說找不到人?”
週五停下腳,消化消化這段話的內容。
整理一下就是,小孩兒失蹤了,找了一個小時沒找到,要報警,另一個人說是要等四十八小時才能報案?
去你大爺誰告訴你的!
於是雖然那男人的語氣還心有餘悸,週五這職業病可壯著膽子呢。
腳步小心翼翼地往那兩人面前挪過去,咬著棉花糖出現在兩人視線中。特別大無畏地問著:“小孩兒丟了?”
兩人齊刷刷地看向他。
一愣。三人異口同聲,“是你?”
“咳咳。。。。。。”週五清清嗓子,義正言辭地說:“那什麼,我給你們普及一下,只要失蹤,立馬就可以報警!只是超過四十八小時才能立案!而且你們丟的是小孩子,小孩子失蹤無法確保他的自身安全,應該立刻報警!其他地方我不知道會不會馬上出警幫你們找,咱們這兒可不一樣。。。。。。”
男人點點頭,轉頭就吼,“還不報警!”
那人指指週五,“他不就警察麼?”
週五眨巴兩下眼睛,舉著棉花糖,“我今兒放假,暫不受理!”
男人:。。。。。。。“謝謝。”
“不客氣!”週五自尊心膨脹地爆表!
那邊拿出手機報警。
週五見沒自己什麼事兒了,剛轉身要走。
“胃疼,好了?”
“嗯,好了,因禍得福得了兩天假。”週五回頭說著,“還有什麼事兒麼?”
男人沉默一瞬,說:“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