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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七八坪的房子裡家徒四壁,連件像樣點的傢俱都沒有。地上一張床墊,角落裡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上面擺著些鍋碗瓢盆榨菜醬瓜還有莊稼唯二的兩件家用電器,除此之外,就剩窗外繩子上掛著的那些衣物了。窮得連小偷都不屑光顧的地方。

莊稼心想也沒什麼好收拾的,就躺著哼起了歌。

外面不時有幾輛把音樂開得震天響的機車飛馳而過,彰顯著自己暴走的青春,其中有一輛放的歌讓莊稼不自覺停下了不成調的哼唱。

那歌的旋律很激烈,在大晚上的顯得格外吵鬧,可唱歌的聲音聽上去既清冷又沙啞,是與激烈曲調不符的寂寞沉重。莊稼自己也奇怪,他竟然聽得出聲音裡的寂寞沉重那麼深奧的東西。

不過那個聲音他是記得的,是莊稼在收音機裡聽過很多回的聲音,是每次調到他的歌莊稼都會不自覺靜下心聽的人。

那個人,叫曲越,是個很會唱歌很有才的人。

莊稼跟著外面吵鬧的音樂瞎哼哼,然後慢慢進入夢鄉。

其實莊稼這種行為吧,他自己稀裡糊塗,可擱別人身上那就一朦朧成型中的粉絲追星族啊!

曲越就是他的偶像!完全可以這麼說的。

彼時的他尚不知道,自己就要與這位天王巨星相遇,更不知道自己的人身將會發生如何翻天覆地的變化,而這一變化有可能改變他的一生。

第二章

第二天的時候莊稼尚在夢中就被催命似的敲門聲驚醒了,人還糊塗著就衝過去開了門。

“來了來了,誰啊?”

站在他面前的是依舊光鮮亮麗的劉大。

“你哪位啊?”可莊稼任是沒認出來。

劉大抽著眼角半天才說了一句話:“我是你劉哥!”

這時的他倒有點躊躇了,這小子記不住人臉的毛病不要緊吧,可別給他弄出什麼事來!不過那邊實在是急,這樣的也只能湊合湊合了。

“哦,大哥你怎麼這麼早就來了?”莊稼就這樣稀裡糊塗被湊合了。

“那邊催著呢,你快點要的東西打打包我這就帶你過去!”

“可我還沒跟老闆說不做的事呢!”他這個月幹了十五天,工資還沒拿到呢!

劉大嘖了聲,看看錶,然後對莊稼說:“你快點,我等會兒送你去辭職,然後再送你去工作的地方。”

莊稼連連點頭,刷了牙洗了臉用水拍拍自己翹得厲害的頭髮,將外面晾的衣服捲一捲塞一紅色大包裡就跑樓下找劉大去了。

莊稼坐著車悠悠地到了工作的小飯店,飯店裡其他人看到他都瞪大了眼嘴裡“哎呦哎呦”的叫,說你小子發啦?哪來這麼漂亮的車送你?莊稼嘿嘿笑,也沒多解釋。

“老闆,我不做了。”

老闆瞅了他半晌,特有深意來了一句:“小子,你也總算走上這條路啦!”

“……”

莊稼不知道老闆為何口出此言,一時摸不著頭腦,那邊劉大又叫他快點,他只能拿了錢就走。

他看不見的是,身後大廚張師傅走到老闆旁邊,一隻手悄悄地伸到櫃檯下與老闆的交握。

他們竟然是對同性戀人!

“兒孫自有兒孫福,別擔心了。”

“嗯。”

哦,他們的誤會的確挺讓人蛋疼的,但好在莊稼不知道,他現在頭疼的是要怎麼把劉大說的話記到腦子裡。

在車上,劉大不浪費一秒鐘的嘰裡咕嚕滔滔不絕地說著接下來要注意的事項,還發了一本小本子讓莊稼都寫下來。

於是莊稼飛快地在本子上寫字,手都要抽筋。

一、不能讓藝人的嗓子受到傷害,無論室溫、水溫都要控制在人體適宜範圍(這比什麼都重要,要像保護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藝人的嗓子)。

二、不能讓藝人吃任何含刺激性的食物,例如咖啡和辣食(就算是藝人任性要求也不行)。

三、不能讓藝人熬夜(必要時斷電處理)。

四、不能讓任何可疑物品或可疑的人接近藝人(一般都是保鏢的活兒,但自己也要注意)。

五、每天的行程要寫在本子上,開支也要做帳(可報銷)。

然後這些說完,劉大也載著莊稼到了著名的“曲家堡”。

無論對業內還是業外來說,它都無愧於堅固堡壘的美譽。

莊稼仰著頭看眼前的三層別墅,仰的脖頸都快斷掉,恍然覺得自己到了天堂。

劉大用鑰匙開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