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的,當年在胃癌治療結束後,在我跟叔已經分開的時候,老媽突然郵寄過來一對從卡地亞定製的高階對戒。一金一銀兩個圓環鑲嵌在包裝精美的盒子中,上網查了價格,那數字著實令我倆吃了一驚。原本想退回給她,媽媽卻說:如果有了心愛的人,就算一輩子不結婚也得戴個戒指。我是無婚主義者,從小見證了身邊無數對家庭結婚後再離婚的慘狀,產生了對結婚的恐懼。跟她說了分手著戒指沒用讓她退掉,媽媽卻像個女高中生一樣發嗲不講理的說:你個敗家子!那是我特地請人專門刻字定做的!!就算為了那錢也要和他和好啊和好!
沒轍,於是兩人各自拿走一個套在中指上,尺寸居然剛剛好。包裝袋中還掉出來一張卡片。印有卡地亞商標的賀卡上用花體英文寫了一句話:Even never oath of marriage of mutual read out ;How far would you go for love (意思是:就算沒有相互宣讀婚誓,為了愛你們能夠走多遠?)
過了好半天,叔先主動說:咱倆和好吧,就當為了這3500美金的戒指。。。
我:好貴啊。。。2個多月的房租。。
叔:恩。。。你的手指很細,帶戒指很好看。。。別摘了吧。。
之後兩人就一直戴著戒指,除了洗澡沾水其他時間都不離身。
面對拉斐爾天真的問題,轉著眼珠想了半天也不知如何應對。他這麼小的孩子腦中應該還沒有同性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