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就能摸到白花花的腿。最後摸一把想著回溫下那粘人的感覺時,居然只能摸到一團死氣。
我打個激靈,坐起身來。時候不早了,該回去吃飯了。
穿好衣服準備下山時,念著畢竟是我的晚輩,還是好心扔下外套來蓋在她臉上。山上夜裡風大,對面板不好,我留點溫暖給她,也算盡到一個長輩的責任了。
這麼想著,真覺得自己是個好人來著。
然後,下山,驅車,回家。
三個鐘頭奔波回市裡時,日頭已經偏西了。按理該是到了晚飯時間,不過懷裡還揣著張急需處理的皮,晚飯什麼的只能委屈著往後挪。
不過那時你要是敢因為尿床,一樣打斷你三條腿。
要做一張合格的人皮其實很簡單,十二個鐘頭的浸泡就算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不過是些瑣碎的基本功。東想西想的,回過神來時,車子居然已經駛到了某座山腰上掛名在五六身上的公寓前。
也罷。
☆、章回 十六
坦白來說,花非花是個好男人。
雖然對他沒有多大印象,不過這具身子還是多少有點記憶。退一萬步講,買房子時首先想到的是把戶主填上五六的名,就足以說明花非花這個男人還是能靠得住的。
當然了,假如他是我的菜,的話。
可惜,葉修硯的眼眶子太窄,除了那時,真就沒再能放進別的人進來。
不過眼下,花非花還是有能用的地方。
多年沒來過這宅子,裡外飄著的除了灰塵更多的是死氣。瞅著這髒亂差的房子,腳趾頭都跟著發怵。只是怵歸怵,該進還得進,該翻,還要翻。
找能用的福爾馬林其實沒浪費多少時間,當然上來直奔地下室的決定也起了很大作用。角落裡翻出那瓶可能是被花娘遺棄的刺鼻液體後,把懷裡揣了多時的皮扔進去,剩下的工作就是滿房子翻照片了。
結果,真是出了奇的怪,挺大一房子,又是住了多年,當初膩歪成那樣的兩人居然就沒留下一張照片。東翻西找的,開始還能耐著性子一件件東西翻看著,後來火起,乾脆直接揚。
好,真好,夠厲害!
別讓我知道是誰偷走或者銷燬了這房子裡所有的照片,否則我讓他她它後悔生到這世上!
然後,夜裡八點,我盤腿坐在地板中央,周圍落了一地菸蒂。當半點的鐘瞧起來後,我撈起沙發旁的電話試著打了出去,號碼是咖啡店裡那時曾經送出去的名片上印著的一串數字。沒想到的是,電話居然還能用。
更沒想到的是,那邊居然在響到第二聲後就快速接了起來。
“五六?是不是你?你回家了?”
果然是花非花。
雖然懶得想,不過這會還是順便動了動腦子。那時不會閒著無聊盤下花非花的咖啡館,也沒記得他有過見人就塞名片還是塞別人名片的習慣。繞來繞去,兩個人合著是唱雙簧來的。一個不小心洩露自己的號碼,另一個不小心在推廣時推廣到我面前。
無聊。
“五六?五六?”
電話那邊還在急嚷,我吁氣,隨手點上最後一顆煙。
“叮鐺,五六不在家,我是葉修硯。花非花是吧?我在五六的房子裡,有事請教。”
那邊沉默了足足一分鐘。
“什麼事?”
“請問,這房子裡你的他的你們倆的照片,去哪裡了?”
居然又是很長的一陣沉默。
在我決定摔爛電話的前一刻,那邊總算給了迴音。
“我們兩個沒有留過影合過照。他不喜歡照相,更不允許我擅自明拍偷拍。在一起這麼多年,沒有照片。”
操,五六你怎麼不去死。
“五。葉修硯,你想要他的照片,還是我的?還是,想要我跟他的合影?”
怎麼聽都覺著那男人在說這話時是從嗓子裡逼出來的,字字句句裡透著股子哀怨。哈,幽怨的男人,真他媽矯情。
我也懶的再繞彎子了。
“葉仲文,大家都是聰明人,所以沒必要再跟你繞彎子。我要護著那時周全,但是眼下處境難得很,自然要給他安個保命鎖。今天剛剝了一張皮,我準備弄成你的樣子貼在他臉上轉移明裡暗裡的眼線。你也別覺得委屈,畢竟你葉仲文字來活著的唯一任務是做我的影子替我擋箭。”
難得這次那邊居然沒有遲疑就做了回應。
“我知道。”
我喜歡這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