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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被窩睡大覺。沒辦法,頭天夜裡大花把我玩到死過去又活過來,最後似乎連腦漿都被他狠狠蹂躪了一通,都被玩成這樣了要還能起得了床那才真不是人。

是神。

反觀大花,一大早就神清氣爽地鑽進廚房準備他所謂的愛心早餐,高興了還哼上兩句,哪裡有半點縱慾過度的衰樣?所以說,人比人真是能氣死人。

我倒是可以理解殺人犯的心情了。

這天,是農曆十一月初一,距離花娘的生日還有三十天整。黃曆上說諸事不宜,需韜光養晦,所以我就特心安理得地準備睡過去。

結果,悲催了,睡不著。

但,別以為我會就此起身。本著能躺就不坐,能坐就不起的基本原則,補覺無望的基礎上我選個最愜意的姿勢,賴床。當然,也順便拿眼刀去戳那姦夫。大約被戳得厲害了,姦夫大花一轉身,白花花的屁股硬是讓他畫出個波浪來。

“等著,快好了。”

還不忘拋個媚眼過來。

我默默低頭伸手去摸枕頭下藏著的匕首,準備自剜雙目。

現在住的這所公寓,是大花十八歲那年買的。當時花娘問大花想要什麼禮物,大花眼珠子一轉,說,別的沒有,我帶五六出去自立門戶,並且之後的一個月時間內你給我消失。

什麼亂七八糟的禮物啊那是。我還特意摸摸大花的腦門確認一下他是不是燒壞了腦子。結果花娘居然特幽怨地看了我們兩個足足十分鐘後才嘆了一口氣。

“唉,養大的兒子潑出去的水,我算是明白了。”

說完就揮揮手,意思我們兩個可以滾蛋了。

我還特不理解。在花娘身邊待著多好啊,有飯吃有房住,沒事還能跟著出入些高階會所打打牙祭看看美女的,自立門戶不是等於自掘墳墓嗎?

大花就給了我倆白眼球。

“五六你還能更出息點嗎?”

然後就把我拽去了剛買下的公寓。說實話,就大花的能力,十八歲上買公寓這種小事,一點都不讓人覺得奇怪。真正讓人奇怪的是,他買就買了,居然還拿房產證給我看,業主一欄上赫然寫著“五六”兩個大字。

鬧哪出啊這是?

“五六啊,你看,就你懶成這熊樣,找老婆肯定是沒指望了。做賊又沒多大志向,說不定以後連混個溫飽都成問題。咱們兩個怎麼說也做了十二年的兄弟了,要不,我就委屈一下收了你,如何?我給你這房子讓你睡大覺,一日三餐絕對給你做不重樣的,幫你洗澡給你穿衣服,晚上關了燈也一準把你伺候到通體舒暢。”

不能不說,大花那腦子關鍵時刻轉得就是比我快。聽他提出來的那些個條件,哪條都對我有莫大吸引力,怎麼算我也不吃虧不是?於是,我都懶得多想兩秒,當場就點頭答應下來。

尼瑪,後來直接悔青了腸子。

說好聽點,當時大花那是一特不靠譜的求婚,說難聽了就是誘拐良家婦男!稀裡糊塗就把自己賣了不說,後來想下賊船都成了天方夜譚。

血淋淋的教訓啊,親,人活一世,可不能貪便宜,否則,會死人的。

後來,後來就被大花拎著衣領住進了這棟歸在我名下趴在半山上的公寓。剛開始裝修時,大花不知道哪根筋出了問題,堅決放棄在屋裡裝門,還特意把廚房都弄成敞開式的。開始我還納悶大花是發哪門子神經,回過頭來就有了自剜雙目的心。

尼瑪,大花的惡趣味簡直就是倚靠這房子的四亮大敞來體現的!尼瑪誰能受得了一大老爺們天天光著屁股圍著圍裙站流理臺前切洋蔥?尼瑪誰能受得了一路從客廳滾到臥室再滾回客廳中間還不帶拔出來休息的?

尼瑪,我已經懶的再吐槽了。說實話,要不是因為懶的出去再找第二個能伺候得我從頭爽到腳趾頭的主,我早搬出去了。

所以說,眾親家,以後一定要記住了,找男人這檔子事,一定不能只看臉蛋跟身家,要綜合考察不能偷懶啊尼瑪!

因此,本著以活命為優先準則的考慮,在又一次要人命的滾床單後,我慎重地提出了這個嚴肅的問題。

“花,如果你再這麼沒節制地做下去,我要換人的!”

大花懶洋洋地打個呵欠,一臉看白痴的表情。

“五六,別逗了,你見過哪頭家養的豬翻牆出去換飼主的?”

我火大。

“你拿我當豬比?”

大花咧咧嘴,又露出那口標誌的白牙。

“不,你哪能跟豬比啊?好歹豬餵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