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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名狀——你在外邊隨便找個人瀉火沒人管,但是長期交往物件肯定要受控,更何況結婚這麼大的事?陳原若真的結婚兩年了,他這失察之罪可就太大了。

陳原前天回來和林奕商量,就是希望他同意把兩人的關係上報給黃總和龍爺——這事雖然一定會觸怒龍爺,卻是早晚要面對的事,藉此挑明瞭兩人也就徹底踏實了,否則今天一個閨秀,明天一個才女他也不勝其煩——可是林奕不同意,陳原也不好勉強!畢竟這事龍爺要是真的怒了,他一個外人大不了趕出去;林奕作為林家子弟,面臨的家法會比他重得多。

他本來只想以照顧家人為藉口跟黃總請辭,可是話趕話說到這裡,黃總非要知道他的結婚物件是誰,陳原卻實在不能說!黃總看他沉默不語,看來對方若非有夫之婦,就是他的搪塞之言。

黃總當初在東南亞一筆交易中曾蒙陳原順手相救,見此人功夫超卓便起了延攬之心;後來見他重情重義,對重傷的同伴不離不棄,心裡越發看重他,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