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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發洩般的朝旁邊的圍牆狠狠踹了一腳。

理解?他當然能夠理解。因為他昨天剛搬到這裡來,只睡了一夜三個月的房租就打了水漂。要不是正好在跟方唐打電話發現的早,說不定他現在都還沒逃出來。

最重要的是,自己跑出來時明明帶上了狗的,現在狗呢?!

作者有話要說:

☆、擺脫不掉的麻煩

那邊方唐收到了周宇的號碼,時間恰好到了凌晨五點半,他立即打電話過去,但是周宇很久都沒有接,應該還沒有醒。

他本來就沒睡多長時間,現在困的不行,於是只好就近找了家小旅館,把狗和包往桌上一放,緊皺著眉頭沉沉的睡去。

中午一點,周宇的電話回了過來,將方唐吵醒。

周宇的聲音聽起來很煩躁,大聲說:"喂,我早上有點事沒帶手機,你是誰?"

方唐揉了揉眼睛,喉嚨有點幹,躺在被窩裡小聲說:"是我,週週哥。"

周宇立即放柔了點聲音,說:"哦,你手機買好了嗎?怎麼早上打電話過來了?"

方唐說:"嗯,昨天晚上回來時買的,本來想上網找你,但是我們這裡著火了。"

周宇急道:"著火?那你沒事吧?有沒有受傷?"

方唐讓他放心,說:"火一著我就跑出來了,就是房間裡的東西都給燒沒了。"

周宇稍稍安心,問:"人沒事就好,那你現在在哪兒?我過去接你,吃飯了沒?"

方唐有一種被人關心的感動,說:"不用了,我在旅館睡覺呢,下午還有點事去找學校老師,你先忙吧。"

周宇應道:"那好,完了記得給我打電話,去老師那兒得買禮物吧,身上還有錢嗎?我先給你點兒?"

方唐說:"我身上還有三千呢,不用。"

周宇說:"嗯,記得起來吃飯。"

掛了電話之後,方唐又握著手機躺在被窩裡感動了老半天,最後渴得不行,只好爬起來找水喝。

他用電熱壺去衛生間接了點自來水,放在電視櫃上插好電,突然感覺到有一道視線一直跟著自己,特別詭異,而且又是在破舊的陌生旅館,就像恐怖片裡似的。他的背上感覺涼颼颼的,鼓起勇氣猛然回頭,赫然發現居然是一條黑糊糊的小狗趴在桌子上看著他,於是這才想起來自己昨天還從火災現場抱回了一條大難不死的狗。

他走了過去,小狗隨著抬起頭仰視著他,搖了搖光溜溜的禿尾巴,圓溜溜的黑眼睛,身上髒兮兮的,亂七八糟的皮毛透著一股燒焦的味道,看上去簡直比流浪狗還慘。

方唐其實挺喜歡狗的,如果是以前讀書的時候一定會把它留下來自己養。但是現在自顧不暇,他又沒有時間挨家挨戶的去問誰家丟了狗,於是決定先去公安局登記,看看它的主人有沒有報案。

小狗的眼睛特別純真,方唐忍不住撓了撓它的下巴,結果弄的一手灰。小狗歡快的搖尾巴,咧開嘴,卻沒有發出聲音。

方唐自己刷牙洗臉,然後給小狗洗了個澡,又發現它的一隻腳斷了,痛得不住往裡縮,估計是昨天跑出來的時候被東西砸到。他突然生出一種難兄難弟同病相憐的感覺,自己好歹還餓不死,而小狗離了主人,又斷了腿,要不是昨天被他抱回來,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這麼一想,方唐的心裡稍稍平衡,自己還不算最慘。

下午二點半,他抱著狗退房,在街邊吃了一頓飯,而後去了附近的派出所。

負責登記的實習男警察一臉青春痘,邊填表格邊說:"這是哈士奇吧?"

方唐仔細看了看,搖頭道:"我也不知道,毛都燒成這樣了,看不出來,你就寫哈士奇好了。"

實習警察點點頭,繼續寫,過了一會兒,又問:"你可以把看見它的地方描述的清楚一點嗎?比如說小商店公共廁所什麼的。"

方唐說:"昨天是一個大個子消防員塞給我的,我也不知道他從哪兒救出來的,不寫不行嗎?"

實習警察說:"也不是不行,資料填的詳細點到時候別人就好認,尤其是像哈士奇金毛這樣的狗,養得多丟得也多,昨天一場火災就有十幾個人來登記了。"

方唐問:"是來找狗的嗎?"

實習警察說:"哪兒呀,都是抱著狗來登記的,好了,你在這兒籤個字。"他把表遞過來,在一處點了點,說:"再把你的聯絡電話寫上。"

方唐把表填完,還給他,問:"那狗留你們這兒吧?"

實習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