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超市裡一個年輕的女收銀員,媽媽則嫁給了她教書的那所大學的校長。他們原本都是性格平和的人,再加上要面子不想鬧得難看讓人看笑話,他們是和平分手的,在財產分割上和對遊霧的監護權上沒有產生太大的分歧,財產均分,遊霧半年跟爸爸,半年跟媽媽。
離婚後他們再見面也一直都是客客氣氣的,頗有點相敬如冰的感覺,不知情的人誰也看不出他們原本是一對夫婦。
遊霧既不像爸爸,也不像媽媽。父母的長相都是極其平凡普通的,他卻一出生就長得十分好看,隨著年紀漸長更是越來越俊朗帥氣。性格也不像,他張狂暴躁,調皮搗蛋,從小到大都是讓人頭疼的小霸王。
遊霧的姐們麥紫曾經這樣分析他的叛逆不羈,“你渴望家的溫暖,渴望被重視,所以才故意做那些事試圖引起你爸媽的注意。”
“屁!”遊霧直翻白眼,“老子是那麼脆弱的人嗎?”
他確實不是矯情地為了引起父母關注才變成這樣的性格,但是不可否認的,他父母的離異對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對他而言,父母的那兩個家都不是他的家,而是兩間旅館,他住在裡面就像是旅客,知道自己要離開,沒有一點歸屬感,半年一到便提著行李趕赴另一家旅館。
那種孤單淒涼的感覺無處訴說,他不想被人同情,也不想被安慰,更不想一直活得自怨自艾,所以他按著自己的性子來,隨心所欲地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是為了讓誰注意,只為了讓自己更開心一點。
十六歲生日,父母問遊霧想要什麼生日禮物,他毫不猶豫地回答:“我要一個房子。”
父母很驚訝,這麼多年順著他,儘量在物質上彌補他,但他們也看得出來遊霧一直都無法融入兩個新家庭,這讓他們心存愧疚,所以他們商量過後,各自出了一半的錢一次付清為他買下了一間公寓。
高一,遊霧開始了一個人的生活。不用再面對父母賠小心的臉,不用再面對繼父繼母還有一大幫亂七八糟的親戚,他過得愜意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