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從記事起就只知道賣淫。被人買來賣去,爬過無數男人的床,對她來說,世界上只有一種工作,那就是賣。
賣淫,販賣肉體,以肉體取悅男人,換取一張鈔票,掙得一口飯吃,不致在這冰冷的人間餓死。
所以,對她來說,她根本不會在意所謂的貞潔,和她接觸的人也都是為了她的肉體而來。而她對人生價值的認識,也就只有“有飯吃”這個概念。因此,也不會對任何人有感情,包括兒子趙啟申。
可是,既然生了下來,就得負責他吃飯。
靠著賣淫過活的貧窮生活,養活一個人已經苟延殘喘,這時突然又多了一張嘴要吃飯,女人簡直就要瘋了。
她暴躁,恐懼,無力,無助,時常在半夜爬起來,看著尚在繈褓中的兒子,恨不得立刻就將他掐死。
這塊肉,要給她增加多少負擔?還要被多少男人操才夠養活他長大?
怨恨歸怨恨,女人最終還是將他養大。原因並不是母愛,而是女人那並不精明的算計。
既然養活了他,就得獲得報酬。
而她的兒子,長到六歲時,已經繼承了她的美貌,比一般小男孩都要可愛水靈。女人在這個骯髒的圈子裡混久了,知道有些人特別鍾愛玩弄幼童。
她為自己做了一筆最大的投資。
趙啟申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了。每天,他被母親關在小閣樓裡,吃著變了質的餿飯,看著母親帶著不同的男人回家,脫了衣服,滾在地板上,然後尖叫。
母親帶回來的男人有各種型別。
有的很粗暴,會用皮鞭狠狠地抽打她,把她打的眼淚鼻涕一大把,走後的報酬卻很豐富。有時候,男人很肥很醜,且老,趴在母親上抽動的樣子像一頭亂拱的肥豬。又有時候,會來個把無賴,操完了提了褲子就走,不給一毛錢。
沒當這時候,母親就像瘋了一樣,抓著亂糟糟的頭髮在屋子裡不停的來回走動,神經質的尖叫:“雜種!狗孃養的!”
如果這時候趙啟申正看著她時,她還會用手能碰到的所有東西瘋狂地砸過去,把他拎起來狠狠地打一頓。一邊打一邊罵他是孽種。
小小的啟申,因此身上時常掛彩,不同程度的顏色,出現在他的臉上,身上,唯一不變的是,他那顆越來越冷的心。
整整六年,在沒有給母親回報之前,他沒有出過小閣樓半步。
而第一次見到外面的世界和陽光時,是在他六歲生日的那天。
那天,母親將他打扮的很漂亮,像個精緻的洋娃娃,牽著他的手去一個很高階的酒店,帶他去見了個叔叔。
那個叔叔很胖,很老,臉上的皺紋像深秋的菊花,一笑褶子就堆疊成山,眼神比屎還黃。
昂貴的西裝穿在他身上,卻顯得如此不堪。
他盯著趙啟申看,眼裡漸漸露出了不堪而下流的顏色。
母親說:“快叫叔叔。”
趙啟申很乖很乖的叫了聲叔叔。
叔叔摸摸他的小腦袋,給了他一大包巧克力糖:“寶寶真乖。”
爾後,母親便將他丟給了那位叔叔,說:“媽媽有點事要出門,這位叔叔會帶你玩一天的。你要乖哦,寶貝兒。”
這是第一次母親稱呼他為寶貝兒,趙啟申感動的幾乎落淚。
母親走時,他一直拉著她的衣角,戀戀不捨,小臉上全是渴望,渴望母親再稱呼自己一次寶貝兒,人生唯一一次的寶貝兒。
但是母親始終沒有滿足他這個微渺的要求。
她只不耐煩的拽開他的小手,欠缺耐性地說:“我一會兒就回來,別鬧。”
說完,掉頭就走,從頭到尾都沒有回過一次頭。
趙啟申眼巴巴地看著她的背影消失,眼裡的希望漸漸湮沒。
母親走後,那位胖叔叔就牽著他的手,帶他去了遊樂園,玩了很多他從來都沒有見過的東西,有過山車,摩天輪,海盜船,滑梯……但是趙啟申玩的並不開心,他想,如果這個叔叔不總把他那肥短的手搭在自己肩上,如果陪他來的人是媽媽,那就好了。
玩累了,叔叔又帶他去了一家高階餐廳,吃了一頓美味無比的晚餐。
吃完了,將他帶回了酒店的房間,然後脫去他的衣服,說給他洗澡。
小小的趙啟申雖然不知道這位叔叔要做什麼,可是心裡卻已有不好的預感。他死死地扣著衣服,不肯鬆手,怯生生道:“我等我媽媽來……幫我洗。”
叔叔笑道:“你媽媽今晚不會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