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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裸睡有什麼好奇怪的。

其實這是他從小養成的習慣。

冬天他老家裡冷,在南方偏北的地方,也沒有暖氣,冷的半死沒辦法只能用這個辦法保持被子裡的溫度,只不過,對付志來說,一時不太適應。

付志的話被他這一捏都給捏進了肚子裡,不爽的瞪了他一眼,然後推開辦公室的門。

一抬眼就看見李磊喝著米粥看他:“誰睡覺不穿衣服?”

這倆在門口討論的熱火朝天,也不管其他人聽不聽得見啊……

付志皺了下眉:“你怎麼跟鬼一樣無處不在的?”

這辦公室他到底是怎麼進來的?

就跟他宿舍一樣,這人究竟是怎麼爬進去的?

喝著粥的男人撇了下嘴:“找值班的說東西落在屋裡,就開開了唄。”反正這院裡上下都知道他現在在跟辛健和付志一起辦案子,也不會有人查。

李磊說完指了一下自己:“我這臉長的就特別有說服力。”

坐在沙發上的付志瞄了他一眼,拼命的壓抑自己用暖壺砸人的衝動。

相比起他,辛健的反應就淡定多了。

他只是走過去示意了一下讓李磊往他跟前走兩步,等到後者不甘不願的走過去了,他才挑了下眉:“下次別坐在我辦公桌上,浪費消毒水。”

這話李磊聽了一會兒才反應過來,然後就看見旁邊付志憋笑憋的面部扭曲。

“靠!辛健你這張嘴簡直太欠了。”

“失禮,這方面我不敢論資,您才是前輩。”

他說完還有意的看了旁邊的付志一眼,後者咳嗽了一聲,選擇置身事外。

“行了,吃完沒有?吃完了趕緊走人。”

辛健回辦公室實際上是為了取口供的卷宗和檔案資料,付志趁機把大衣換成最老發的警察的那版,披在身上裹了個嚴實才一路小跑的往外衝。

臨出門被辛健一把拽住。

塞給他一包挺熱乎的東西,正好放在胸口:“路上吃。”

是倆饅頭,旁邊還有一小包鹹菜。

付志有點詫異:“你哪兒來的?”

“剛才去取卷宗的時候遇到人要的。”辛健挑了下眉:“你先下去熱車。”

拿著饅頭的付志怔了一會兒,然後沒吭聲繼續轉頭小跑的衝到車庫,先拿鑰匙發動了車,然後才坐在副駕駛的位置看著饅頭髮呆,愣了很長時間後,很慢的咬了一口。

今天的天氣不怎麼好,一大早起來也是有點霧濛濛的。

本來是個憋屈的氣色。

偏偏付志現在覺得心情特別的好,連帶著胸口剛才被饅頭捂過的地方都很暖。

他咬一口饅頭就傻笑一會兒,一直到李磊和辛健上了車,他才吃了大概有小一半,然後把剩下一個遞給辛健:“你也沒吃吧?”

倆人是一起到的院裡,想當然對方也沒早飯。

辛健點點頭,就著他的手咬了一口,然後一掛檔,開出了大院。

“省時間,你就這麼喂吧。”抽空比了比自己,辛健被伺候的相當的心安理得。

反而是坐在後面的李磊對於這種情況感到渾身不舒服,他忍到最後實在受不了選擇了閉上眼睛裝睡,心裡嘀咕下次寧願跑著去也不要坐辛健和付志的車了。

——這兩人的覺悟真低到讓人唾棄的地步!

到了公安局,審訊室裡,康凱看著很垂頭喪氣。

如果說趙孫是一眼看過去不太像個搶劫犯的人,那康凱就是渾身上下都寫滿了罪犯兩個字。

放在電視劇裡,那就是從出場就被貼上了壞人標籤的反派打手,甚至連洗白的半點可能都沒有。

手邊放著一個透明的證物袋,裡面是跟趙孫被逮捕時穿著一致的外套和褲子鞋子。

吳剛站在旁邊冷哼了一聲:“從他家搜出來的,這小子竟然還留著!”

他們實際上是在南方抓到康凱的,當時他在一家網咖裡刷夜上網,剛好網咖的管理員看到了網上釋出的通緝令,就打電話報了警,康凱被當地的警方扣留後,他過去帶的。

然後就申請了搜查令,涉案的物證包括這身衣物,一應俱全。

辛健掃了一眼那袋衣物:“康凱,你涉嫌一起謀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為了你自己,你最好把所有知道的部分都老老實實的交代清楚,不然,後果可能很嚴重。”

他一說完,康凱臉色都變了:“謀殺?不是!我只是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