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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無意瞭解了很多關於於堇的事。

於堇在A大是個名人。

他學業優異,入學兩年每年拿國家一等獎學金,沒有一門課的成績不是第一,除此之外,無論體育比賽還是各種競賽,只要他參加,就絕對是第一,久而久之,大家都戲稱他“第一殺手”。

按理說,這樣一個厲害的人物,還長的如此帥氣,必定很受追捧,然而並沒有。相反,同學們基本都像那天那節課一樣疏離他——因為他是個不普通的同性戀。

當然,A大的學生絕大部分並不歧視同性戀,但像於堇這樣不普通的同性戀,還是會讓人覺得彆扭。

不普通在他的三個準則。

一,凡在他空窗期(沒有在談戀愛的期間)向他告白的人,只要是男性,且以前沒有和他交往過,他都一律接受。

二,只做TOP,堅決拒絕反攻——這點讓很多人認為不公平。

三,戀愛期間絕對不會提出分手,相反,只要受方厭倦,就隨時可以和他say bye。但,受方不允許出軌,否則立即分手。同時強調第一點,他不會二次接受同一個戀人。

於堇一開學就大方公佈自己的擇偶三準則,除了第二條,大家都沒覺得有什麼大問題。可一學年過後,大家看出不對來了。

於堇換情人比換衣服還快,交往最長的時間也只有兩個月,每個分手的人都表示,於堇對自己根本沒有愛,偏偏又條件太過優越,往往一單身就立刻有新的人表白,可謂供不應求。到後來,有些人僅僅是為了打賭能不能讓於堇愛上自己而去告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真的是很不好。

活了三十個年頭,傅閱第一次知道同性戀,同時,他明白了那個唯一每天放學都和於堇在一起的男生是於堇的情人,最糟糕的是,一想到於堇會和那個男生牽手接–吻甚至做–愛,傅閱就嫉妒得心肝脾肺腎都疼。

他想,糟了,估計真的是戀愛了。

這天又來到A大,一個平時混熟了的孩子神秘兮兮地勾住傅閱的脖子,壓低聲音說,“小弟弟,你不是喜歡於堇嘛?今天他男朋友說要跟他分手,你抓緊機會上吧啊。”

傅閱眼皮一跳,也懶得糾正自己不是小弟弟,急問道:“於堇在哪裡?”

“被約去荷花池了。”

“嗯嗯好,謝了哥們。”

傅閱急哄哄地往外奔,奔出老遠,又突然轉回頭,喊:“荷花池在哪裡——————”

“……蠢貨!在足球場旁邊——”

好不容易找著了荷花池,正好看到於堇“前”男友臉色不怎麼好地往外走,傅閱也顧不上禮貌,一把把人抓住問,“於堇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