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打心眼裡牴觸她,說什麼也不會允許她進來啊。
換衣服,拿車鑰匙,牛仔褲短風衣,瀟灑的裝扮啊。這人長得帥氣,穿什麼不好看呢。
蔣凡一身俏皮女孩的打扮,鉛筆褲,板鞋,淺粉色上衣,還有帽子呢。卡哇伊的很。
甜美的就跟水果糖一樣的女孩子,可惜,他不是夏季,不愛吃糖。對這種女孩子,他真的是很無感覺。
“小表哥,我們去哪玩啊。”
蔣凡那叫一個興致勃勃啊。
林木懶洋洋的,開車都是慢吞吞的。
“不是說去深山公園嗎?”
深山公園有個屁好玩的啊,除了樹木就是羊腸小路,他們不是十幾歲的孩子,去登山。又不是春天,山茶爛漫,除了樹就是樹。真的提不起興趣。
要是讓他選擇非要跟誰相處,他寧可跟陳澤在一起,電視裡播著血呼啦的醫學影片,陳澤在廚房搗鼓著飯菜,他就坐著,那比這個陪著女人出去捧極了。
可惜老男人石沉大海了。靠的,他死哪去了,死透了?
一錘方向盤,蔣凡一哆嗦,眨巴著大眼睛看著林木。
“小表哥,你,你怎麼了嘛。”
停,打住!別這個委屈百轉的樣子,看著心裡更煩。女人,尤其是這種特別柔弱的女人,更是煩透頂。
這跟陳澤怎麼比啊,別說耍脾氣時候的拍桌子大吼,他就飛起一腳踹陳澤,陳澤也是笑嘿嘿的,飛起他手術刀,他也沒半句抱怨。蔣凡可好,捶下方向盤,她就給你撒嬌裝可憐。
林木油門一踩,車子竄出去。
“早去早回,明天我還有事兒呢,不就是深山公園嗎?到那轉一圈就回來吧。”
他絕對不會拖兩天的,說什麼也不會跟蔣凡在深山公園附近酒店住下,閒的蛋疼看個日出什麼的。就算是今天回來晚上十二點,他也連夜趕回來。還沒怎麼著呢,這才幾分鐘相處,他就煩死了。
說到底啊,林木是一個被嬌慣的孩子,家裡人的疼愛,兄弟們的包容,讓他有一個極度驕傲的性子,不會委曲求全,稍不順心,他就炸毛。
不高興,看誰不順眼,我就不和誰來往。不會妥協。
陳澤啊,那真真的是人意外啊。為了陳澤,他可是一再的妥協,容忍了。奇蹟吧。
蔣凡也不敢再多說什麼,林木一手開車,一手撐著下巴,目視前方,不交談,不說話,就把副駕駛上的蔣凡當成透明的。
響著音樂,是那首鴻雁,唱過去,林木還會給按重播,週而復始唱了一個多小時了,就這麼一首歌,就是鴻雁這首歌。
以前他特煩這首歌,但是陳澤唱的就是不一樣啊,大氣磅礴,深厚遼闊,好聽的不得了。所以他慢慢地愛上了這首歌,不知不覺的,變成必聽曲目,還是唯一曲目。
蔣凡動動手,動動嘴,就是不知道怎麼開口,林木戴著墨鏡,看都不看他,頭都不來歪一下的。蔣凡就是不知道找什麼話題。
終於,在一首鴻雁被翻來覆去唱了一個半小時之後,蔣凡開口了。
這時候,他們已經離開了城區,順著高速往深山公園走,前方二十里外的高速出口下去,再開五十里,就到了深山公園。
擦,這女的有毛病吧,大秋天的跑這個地方,能看見啥啊。
“小表哥,我這裡有不少好聽的流行歌曲,我放給你聽吧。”
蔣凡就要全車載音響,林木臉陰沉著。
“別動。”
“這手機裡的歌很好聽的。是最流行的。”
蔣凡還真的不敢再動了,試圖說服林木。
“流行跟我無關,我喜歡就是我的最愛。你喜歡什麼我不管,但是,不要動我喜歡的東西。”
蔣凡深呼吸,林木的話很噎人。
但是堅持不懈不屈不撓,這不是追求喜歡的人必須的嘛。表姑說,林木脾氣不好,你要多擔待,其實他沒什麼壞心眼,他說話就那樣,哎,我跟你表姑夫就這麼一個孩子,嬌慣的。
三代之內血親不許結婚,但是認真算起來,林木跟他不在三代之內,所以,戀愛什麼的是國家允許的。
“小表哥你喜歡這首歌啊。真的是很好聽,越聽越覺得很有味道呢。”
還是鴻雁,騰格爾版的鴻雁。
“他唱的不好聽,只能算是一般。”
蔣凡的話讓林木忍不住接下去,騰格爾唱的是不錯,但是跟某人比的話,還是他唱得更好。至少,騰格爾的歌聲,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