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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他是不知道任尋有什麼重要的事情這麼忙,只是他不是愛著任熙的嗎,那至少也該抽出時間過來看看吧?

男人還不知道公司裡的大變動,還不知道現在的任尋,最急切想見和最不敢見的人,都是任熙。

初次見面那看,任熙二十六歲,任尋十歲。

那時候的任熙,風華正茂,意氣風發,只一眼,任尋的視線便再也無法移開,年僅十歲的孩子不懂許多事情,可他知道,他想被這個年輕英俊的男人領養。

那時候的任尋,在孤兒院的眾多小朋友裡算不上最優秀的,長相也不是最討喜的。十歲的小男孩因為營養不良瘦巴巴的,小腦袋,單眼皮,面板暗黃,怎麼看都是個醜小孩,而那麼優秀的任熙,自然不會在眾多孩子裡選擇這麼一隻醜小鴨。

其實任熙第一眼看中的並不是任尋,而是另一個白白淨淨很是機靈的小男孩,只是在他還來不及叫出那個孩子時,任尋率先走了出來。

小傢伙的眼裡只有微微的膽怯,他卻仍是鼓足勇氣說,

你帶我走吧……

可以預想說出這句話的後果,孤兒院裡的那些阿姨肯定會在事後數落一番。

任熙挑眉看著眼前瘦巴巴的男孩,長相併不起眼,也不是很機靈聰明的模樣,但有一點他很欣賞。

小傢伙是個懂得抓住機會的孩子。

任熙點點頭,就這樣領養了任尋。

小男孩全身上下沒有一點地方像小尋,被領養後甚至連討好他這個名義上的父親都不會,嘴巴笨笨的大部分時候都保持沉默,撒嬌更是從來沒有過的。

可任熙還是固執地給他改名叫尋……這樣,他會覺得是小尋還留在他的身邊,不曾離開。

小時候的任尋不明白這個名字背後的含義,但長大後他漸漸懂得。

他,不過是別人的替代品。

剛開始任尋並沒有覺得這樣是什麼糟糕的事情,至少任熙是需要他的,那麼他就可以一直呆在任熙的身邊,那比任何事都更重要。

只是後來,當心裡的那份迷濛感情變得愈發強烈,當他徹底發現那份對任熙不可言語的愛,一切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