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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著隊拿著愛的號碼牌,陰天傍晚車窗外,未來有一個人在等待,向左向右向前看,愛要拐幾個彎才來……”她轉頭看著沈書問道:“這什麼歌啊?”“遇見。”沈書對她笑了笑,說道:“孫燕姿的,特別好聽是不是?”“嗯,挺好聽。”她坐起來,對沈書說道:“你從頭再唱一遍。”沈書唱歌好聽是公認的,不過他不喜歡音樂,他覺得搞音樂的人都有點癲狂。他喜歡畫畫,用他的話說是畫家都是瘋子,他比較喜歡當瘋子。對於這一點,黃楊寧有點不知道沈書腦子究竟是怎麼長的。她喜歡聽沈書唱歌,沈書也喜歡聽她唱歌,兩人有時候什麼話都不說,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唱著歌。說起唱歌,李薄是尷尬的,因為他五音不全,有時候覺得自己沒跑調可是旁人說他調早跑爪窪國去了。沈書和黃楊寧一唱歌,他就安安靜靜當聽眾,他喜歡這樣的時候,感覺歲月真的靜好了,年華真的似水了。“我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黃楊寧跟著沈書輕輕哼唱了起來,她喜歡結尾那兩句“我遇見你是最美的意外,終有一天我的謎底會揭開。”操場上奔跑著的青春年少們,那裡面的白短袖白襯衫裡也有他們當初痴戀過的人,掛記的人,午夜夢迴時會想起的人,那一個錯的人。如今再也不青春了,看見揹著書包的白短袖白襯衫們會感嘆他們的臉怎麼可以年輕得如此過分,身上的朝氣好像是用不完一樣,他們快步走著抑或奔跑著抑或騎著單車,他們猖獗又張揚,他們就是年輕時自己的復刻版。年輕好啊,愛人要趁早,出名要趁早,都要趁年輕的時候,一老了就完了。

“小書讀高中的時候說他以後要當個瘋子,你看他現在多正常啊,成功的商人。”黃楊寧笑道:“也許就性取向這點不正常。”“我也不正常。”黃雲天說道。黃楊寧看了看他的側臉,她覺得自己的弟弟也年輕得過分:“你就是被沈書掰彎的。”即使說著這樣的話題,她腦裡揮之不去的還是《遇見》那爛熟的旋律,爛熟的歌詞。她眨了眨眼讓眼淚不要掉出來,她說道:“你聽著,這一輩子太短,遇見一個人不容易,趁年輕,試著去愛一下愛自己的人吧。”黃雲天低著頭看著他們交握著的手,他說道:“你還是想讓我和李薄在一起,我對他沒感覺,沒感覺就是沒感覺,看見他我沒有那種一眼萬年的念頭……”“感情是能培養的,愛上一個愛自己的人不是那麼一件難事。”“我做不到。”黃雲天斬釘截鐵地說道。黃楊寧把手抽了出來,她直起身子規規矩矩地坐著,她說:“你是在自找苦吃,放下沈書吧,他不值得。你只看見他美好的一面,你不知道他有多髒,他以前還和李薄男朋友上過床你知道嗎?!他第一次就迫不及待給了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這樣的人還值得你喜歡嗎?”“姐,他是你朋友……”“是,可是他不值得你一心對他,他有一個愛得死去活來的物件,他有一個幸福美滿的人生,他不需要你這個備胎,你知道嗎?你就是個備胎,即使和你在一起他也可以心安理得的和高翔在糾纏,你醒醒吧!我說了,小薄才是最適合你的人,你怎麼說不聽呢?”黃楊寧情緒又失控了,她自己的事就夠讓她瘋了,現在所有發生的事都是在逼瘋她。黃雲天站了起來,他說道:“姐,你自己先冷靜下,你這狀態不行。”說完他抬起腿就走。黃楊寧看著他離開的背影,頹靡的倒在了沙發裡,她抬起手捂住自己的臉對著空氣說道:“黃楊寧,你這個混蛋。”

“高翔,生日要去哪裡過?”沈書躺在沙發上吃著水果,踢了踢高翔問道。高翔抓住他的腳踝,摸了摸說道:“寶貝,你幹嘛這麼叫我?一點都不親熱。”沈書嚥下嘴裡的水果說道:“不想叫狗狗了,那天在街上叫你狗狗的時候,突然旁邊有隻大狼狗就朝我撲了過來,你忘了?總覺得叫你狗狗就好像我喜歡人獸一樣。”高翔捂著肚子笑了起來:“我說你怎麼這麼可愛啊!”“你他媽罵誰呢!”沈書皺起眉狠狠地踢了他一下。從小到大他最討厭別人說他可愛,這他媽特麼就是一個貶義詞。他永遠記得外婆老說:“哎呀,你小時候帶出去,別人都說,這小丫頭長得太可愛了!”他想到外婆說這話的神情,不由得彎了彎嘴角。“想什麼呢?一會兒皺眉一會兒笑的。”高翔湊到他身邊來坐著。沈書抬了下身子,把頭枕到了高翔腿上,他說:“想到了外婆。”高翔一時語塞,他端起果盤往沈書嘴裡喂著水果。沈書嘴湊過去接了過來,他嚼著水果說道:“其實人就是這麼沒心沒肺的,人死了吧,就難過那麼一段時間,後來就不治而愈了,每天抽個空想那個死人幾分鐘,下一秒又開開心心了起來,所以啊,高翔你可別死,想我一輩子記住你,你就別死。”“又說什麼渾話呢!”高翔往他嘴裡使勁塞了一塊蘋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