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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可置信繼而又自卑的表情。

男孩現在才知道繼母的心思,差點紅了臉——他的確是從小就對父親關心過度,沒想到她這麼早就看出來了,“我挺喜歡芃芃這個妹妹的……”

“我知道,其實你對她很好。”朱玉珊朝他點點頭,“你是個好孩子。”

“朱阿姨,你為什麼……”葉攸同一直很想問她為什麼不再婚,難道妹妹不需要親生父親嗎?不過這種問題又很難開口,說了一半他又收了回去,覺得有些尷尬。

“嗯,是芃芃不肯要,我不能違揹她的意思。”女人似乎知道他想問什麼,非常大方地說了出來,“她只認你爸爸一個人。”雖然那時候嘴上任叔叔長任叔叔短,說爸爸這不好那不會,可是到了要讓她叫任叔叔爸爸的時候,當時才六歲的倔強女孩卻一直保持沉默,整整一天不肯吃飯,並且揚言如果媽媽和任叔叔結婚,她就要回家找爸爸。

“芃芃她真是……”葉攸同不禁嘆一聲後生可畏,他這個彪悍的妹妹長大之後或許比十個男人都要難對付。

******

升入大二之後,葉攸同從新校區搬到大學本部,離葉逢春的實驗室更近一些,可是兩個人相處的時間卻變得比以前減少了。

首先是葉攸同學習和社團活動時間安排得很滿,其次是葉逢春需要參加許多討論和研究,還有江漱石無暇出席的一些場合,都通通交給了他。兩個人在各自的圈子裡努力著,日子過得平靜而充實。

隨著孩子越來越自信,越來越光彩照人,葉逢春又多少有點後悔讓他的寶貝去拋頭露面。校籃球隊成員,說穿了就是各路色女的重點關注物件。偶爾在書房的字紙簍裡發現粉色信封時,男人惟有苦笑。有一天在刮鬍子的時候在鏡子裡發現自己眼角有了一些細紋,以前從不在意這些的葉逢春突然有種惴惴不安的感覺——他的孩子,實在是太年輕了。二十歲的差距簡直就是兩個世界。

有好幾次葉逢春去看他比賽,看到隊友都是二十出頭的年輕人,雖然不至於感到自卑什麼的,男人多少會感覺有些不是滋味。

不過這樣的情緒總是一剎那,那孩子對他的感情葉逢春是知道的,斷然不會因為年紀老而嫌棄他,反而在兩個人相濡以沫的日子裡更加深厚。而且再不濟自己總是他的父親,只要能夠守護他一生就好。

“爸爸……”葉攸同揉著眼睛跟在父親身後,“今天怎麼起這麼早?又不是星期三。”

看到孩子睡意朦朧的樣子覺得十分可愛,葉逢春低頭吻了吻他的臉頰,“爸爸要出去開個會,晚上不回來吃晚飯。”原本昨天就該告訴他的,可是孩子晚上訓練回來看起來很累,洗個澡就睡覺了,葉逢春沒捨得打擾他。

“怎麼又開會。”葉攸同差點要嘟嘴抗議——不管在學校裡變得如何幹練,在父親面前,他永遠可以像個小孩一樣撒嬌,“我們都好幾天沒有一起吃飯了。”

聽孩子這麼說男人有些汗顏,明明以前就是為了多有時間陪他才從葉家退出來,沒想到不管身處什麼位置,中年男人似乎註定都是忙碌的,“對不起啊,最近事情比較多。你看爸爸忙得眼角皺紋都長滿了。”

非常善於轉移話題,男人知道孩子一定會因為心疼自己而分散注意力。果然葉攸同聽到父親這麼說,立刻忘記追究他又要開會的事,捧起他的臉開始仔細端詳。仍舊只見眼角有幾絲顯得很溫暖的笑紋,並沒有他說的那麼誇張,男孩喃喃自語似的說道:“沒有啊,爸爸這樣很帥很成熟的……”

“呵呵,小鬼頭。”這少有的情話讓葉逢春明顯很高興,他揉了揉兒子的頭髮,“就知道哄爸爸開心。”

葉攸同圈住他的腰,“是真的啊。”

“好了好了,爸爸要出門了。”生怕和孩子再這麼纏綿下去會出不了門,葉逢春輕輕將他拉開。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對了,今天十四號了吧?九月的《蘇世》還沒出?”

《蘇世》是中文系系刊的名字,他記得差不多每個月十號之前孩子就會主動給他一本,並且會逐一說明哪篇文好,哪個版面是他幫忙排版編輯的之類,可這次到了現在還沒動靜。原本葉逢春想帶在身邊,如果開會無聊就拿出來看看的。

“誒……那個,這期不好看所以沒拿……”孩子囁嚅著,臉卻可疑地紅了。葉逢春看在眼裡沒有多說,只是“哦”了一聲表示知道了。

第二天葉逢春在學校圖書館裡找到了當月的中文系系刊,翻遍全書終於在本科生七律習作選中看到一個題為《廿一感懷有寄》的豆腐塊,署名“拙人”,一看全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