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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那時候,他還不是程氏的繼承人,只是個普通單親家庭裡的孩子。

雖然,他的母親明顯並不喜歡他。

他不知道為什麼,媽媽怎麼會不喜歡孩子呢?而且他一直很聽話很努力。

這一個小小的疑問,讓他困惑了十幾年。

程修遠一直看陸西城不順眼

從回到程家,他那所謂的父親就不斷把他和陸西城作比較,永遠都只看得到自己哪裡做的不好。他知道,這個半路出現的父親一樣也不喜歡他。

可他已經不想再問什麼了。

然而一切都由不得他,他不想問,答案卻自己跑了出來。

聯姻裡總是會出現的私生子,背叛婚姻的證據,用來報復的……工具。

他該感激,沒有血緣的母親是帶走他而不是直接掐死他嗎?

更可笑的是,他親愛的父親,喜歡的居然是陸西城的母親。

他們不愛彼此,卻結了婚,然後相互傷害。

他們一點都不愛他,卻還是騙了他將近二十年。

他得不到的,陸西城全部都得到了。他永遠爭不過對方,哪怕他從來都不認輸。

許紹言……

他其實也並不是非他不可吧。可是,要再過多久,才會遇到另一個人呢?

一個不會騙他,不屬於別人,而他又喜歡的人。

程修遠覺得有點兒頭暈。

明明是度數不高的酒,他卻好像還是喝醉了。

真是糟糕啊……

“阿遠?”

阿遠……好久遠的稱呼……誰還會這樣叫他?

“阿遠,真的是你……你還記得我嗎?我……”

好像……什麼都聽不見了……

“阿遠?阿遠?”哎呀,怎麼睡著了呢,估計還沒看清我是誰吧。

凌默無奈地笑了笑。

算了,能再出現在你面前,我就已經滿足了。

阿遠,這次我不會再逃開,不會再自欺欺人,也不會再放手。

不管你記不記得我,又會不會……喜歡我。

凌默將程修遠的一隻手臂扛在肩上,吃力地把人扶了起來。他看著男人陷入沉睡的側臉,只覺得心裡滿滿當當的。

阿遠,和你睜開眼睛看到的第一個人在一起吧,好不好?

程修遠做了一個夢。

夢裡回到許多年前,他還住在那個小小的房子裡,趁著母親外出,把自己偷偷留下來的雞蛋餵給那隻撿來的小狗。

小狗吃得很歡快,他看著那個小小的傢伙不斷地搖著尾巴,情不自禁地微笑起來。

他伸出手想摸摸小狗的頭,小狗卻突然消失了。

他站起來,就看到一個清秀白皙的男人站在不遠處,懷裡抱著那隻小狗朝他招手。

笑得那樣燦爛。

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你?

那人沒有上前,只是問他: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呢?

和你在一起,就可以養那隻小狗了吧。

和你在一起,你會一直這樣對我笑吧。

和你在一起,你是不會騙我,不會離開我的吧。

那人笑著點頭,又問他:和我在一起吧,好不好?

好不好呢?

等我醒過來,我就告訴你。

作者有話要說: 今日來送短小君……@_@

其實本來程修遠的部分應該已經結束了,但還是寫出了這麼個東西。凌默的設定改的一塌糊塗,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給了這兩個人這樣一個結局,更何況凌默只是出了個場。

但程修遠不會再寂寞,凌默也不會再後悔。

幸福就好了,不是嗎?

☆、你不知道的事

“我下午還是去上班吧,”許紹言蓋上湯鍋的蓋子,回頭看了一眼正在剝蒜的陸西城,“在家裡閒著什麼都不做還挺奇怪的。”

“誰說你什麼都不做?”陸西城把手裡的蒜遞給他。“你不是在陪我麼。”

“……”

“還要我幫忙做什麼嗎?”

“不用了,”許紹言把他往廚房門口推,“剝個蒜比小珉還慢。”

陸西城的回答是直接把人扯進了懷裡,雙臂箍緊了他,“這就開始嫌棄我,嗯?你說我為什麼這麼慢?”

許紹言臉上發燙,他實在是還不適應這種動不動就抱抱親親的狀態。“快放開我,還吃不吃午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