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必要前提,那就是成績好。只要你成績好,能排上班級年紀的前幾名,所有人都會尊重你,高看你一眼。就算是你再調皮搗蛋,再嚴格的老師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至於家長那就更別提了,成績好的孩子幹什麼都是對的,只要不殺人放火。
今天的男孩讓留心觀察他的人有些費解,認真聽講,沒有小動作,這是班主任對他的評語。奇怪、不正常,這是同桌小胖子陳程給他的評價。還有一個人心裡沒有給出評論,因為她從前沒有留心過他。
和上主課不同,班上的同學對上副課都是興趣盎然,安然以前也不例外。尤其是美術課,小男孩最喜歡的就是畫畫,每當到了美術課的時候,他總是最積極的一個,可是今天又反常了。
小胖子有些無語了,平日裡他和安然兩人總在一起形影不離,說話也算是投機。今天的同桌跟變了一個人似的,問他話只有“嗯、啊”兩句,除了上廁所連教室門都不出。用小胖子現在的話來說,真沒勁。
安然今天很沒勁,小胖子下了定語。同桌不好玩自然難不倒他,十來歲的孩子哪兒找不到樂子,不要幾分鐘就和前排後座的同學打得火熱。
安然對小胖子的這種移情別戀安之如素,或者說是求之不得。他真的沒心思也沒那個精神和比自己小二十歲的P孩一起玩,這下最好,可以安心做自己的事情了。
上主課要做的事情是安心聽講心無旁騖,上副課完全不聽講,專心幹自己的事情,這個事情就是寫作。
一夜的思考之後,安然發現自己原來的想法大錯特錯了。賺錢,還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即使你是重生一族,那也不是天上會掉下來的。
一個十一歲的孩子要賺錢,很難;白手起家從零到有這種方式賺錢,很難;十一歲的孩子想白手起家,還要過低調的日子,難上加難。
安然沒法子了,只有祭起強盜的大旗,開始做一個十一歲孩子勉強說得過去的事情,也是前途無限的事情,寫小說。
寫字他是拿手的,好歹也算是混跡起點年餘的寫手,一年碼字不下兩百萬,雖然撲街也撲得有型有款。
題材早就想好了:魔幻;主角不用想:哈利波特。嗯,至於內容嘛,還用說嗎?
下筆之前,安然小同學對著西面雙手合什,心裡懺悔了三秒鐘,然後決然開始動筆。這是本神書啊,JK羅琳女士用這本書,十年時間從貧困戶變成了身價十億英鎊的超級富婆。
既然要盜,那就盜本最大的,前途最光明的,道路最不曲折的,否則真對不起自己。安然咬著筆頭,一邊下筆如有神助,一邊幻想著十億英鎊鋪在床上該有多高多厚。
“……鄧布利多,你真的認為可以在一封信裡解釋所有的事情嗎?人們永遠無法理解他,他會變得很出名,成為一個傳奇。如果將來的人們把現在命名為波特時代我都不會驚訝——將會有關於波特的書出版發行——全世界每一個小孩都會知道他。”
跟隨著下課鈴聲的響起,安然畫下最後一個雙引號,緊接著把圓珠筆扔在了桌子上。兩節課加上一個課間十分鐘,保持著同樣一個姿勢,手指不停的寫著。
很殘酷的現實,用筆在紙上寫作真累,和習慣了搜狗拼音的寫作方式比起來,有云淵之別。一個小時四十分鐘的時間,不需要思考的寫作,竟然只寫了半章不到三千字。
小男孩揉著手把寫好的稿子裝進書包,他手指都有些變形了,右手的食指和拇指被圓珠筆壓下了一個深深的圓印。原來抄襲也不是件簡單的事情,哈利波特第一本有二十三萬字,按照這個進度得寫兩個半月。
不行啊,兩個月太久,只爭朝夕!
三十歲與十一歲的融合體一面嘆著氣,一面不停揉·搓著麻木的手指,給自己下達了衝刺的任務。每天上午寫三千,下午寫一千五,晚上再寫個三千字,那樣的話……
三十天,一個月就能完稿。
嗯,這個進度差不太多,小男孩心理斟酌著。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誰叫自己重生的晚了些呢。要是剛剛改革開放就回來的話,隨便擺個地攤都能賺錢,現在就要到九十年代了,想賺錢起碼都得有點本錢。
要是回來晚點那也好辦,記憶中的彩票號碼隨便中個一次,第一桶金就搞定了。更何況九十年代初那段風起雲湧的日子,現在不能弄點本錢,怎麼借勢而起?
安然是個懶人,普通的百姓大部分都不會太勤勞,他也是平庸之輩中的一個。悠閒已經成為男孩骨子裡的烙印,這輩子都別想擺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