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氣,說不定便能打到一兩隻野味回來,也可以改善一下伙食。”
“別去!”女人一下子拉住了溫義的衣服,“蒼耳山裡有土匪,很危險的。”
“你放心吧,我又不進那老林子裡去,只在邊緣處轉悠一會兒,再說了,就算真碰到土匪,那也是何梁兩家的,以前我們畢竟也是鄉里鄉親的,他還能真把我怎麼樣啊?”溫義笑呵呵地道。
“山道之上有官兵卡著,你要是讓他們抓住了,他們會說你也是土匪的。”女人搖頭道。
“哪有那麼玄乎,我溫義在這裡是老門老戶,誰還不認得麼,再說了,那些守卡子的兵也不是真正的官兵,就是縣裡的鄉兵,我避開大路,抄小路進山去。”
擺脫了女人的糾纏,溫義提起羊叉,大步向著遠處的蒼耳山走去。
進山的大小道路都被官兵卡著,自從官兵進攻蒼耳山裡的土匪吃了虧以後,官兵便不再進山,取而代之的是封鎖了,官兵想得是要活活餓死這些土匪。
溫義對蒼耳山卻是熟悉得很,以前也經常進山些兔子野雞什麼的小獸,只不過官兵設了卡子之後,他卻是再也沒有去過了,怕被官兵逮著,就算你不是土匪,落在這些人手裡,只怕也要蛻層皮去。
不過今天溫義餓得有些急了,看著女人那面黃肌瘦的樣子,心裡更不是一個滋味,女人跟了自己以後,就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
避開了那些大大小小的哨卡,溫義沿著一道峭壁慢慢地爬上了山,這裡地勢險要,一般人著實難得爬上來,官兵卻也沒有管這裡。
進山難,但只要進了山,倒是天廣地闊,沒有啥人管了。溫義提著羊叉,慢慢地在林子裡行走著,一路之上倒是找了不少山茹野菜,這年頭,在外面連野菜都難得見了,家家都沒得吃,家家都在挖野菜,這野菜長得再快,可也沒有人吃得快啊。
很快就收拾了鼓鼓囊囊的一包,溫義高興的咧開了嘴巴,就算今天打不到什麼獵物,這些東西帶回去,女人也可以填飽肚皮了。
前面傳來悉悉索索的聲音,溫義輕手輕腳的湊了過去,扒開濃密的樹葉,一下子便喜上眉梢,他居然看到了一隻鹿,正在哪裡悠閒地吃著草。殺了這隻鹿,一家人至少一個月不用再愁糧食了,看那鹿頭上的鹿茸,怎麼也要值個幾十兩銀子,溫義只覺得上天太眷顧自己了,說不定這一下連買地的錢都解決了。
他趴在地上,一點一點地向前爬著,鹿是很靈巧,極敏捷的野獸,自己只有一擊的機會,如果一擊不中,那就再也不會有機會了,在山裡,自己與一隻鹿賽跑,跑死自己也趕不上。
溫義幾乎連呼吸都屏住了,接近一點,再接近一點,手裡的羊叉也握得越來越緊。
那隻鹿似乎察覺到了什麼,轉頭看向了溫義的方,兩隻耳朵一聳一聳的,溫義知道不能再等了,他猛地一躍而起,高舉著羊叉,用盡了全身的力道,向前擲去,而幾乎就在他躍起來的那一刻,那隻鹿已是原地蹦了起來,唰地便向著林子深處竄去。
“中了!”溫義歡喜得幾乎要叫出來,不過馬上,笑容僵在了臉上,那鹿剛剛原地一蹦,竟是恰好避過了要害,拖著羊叉,居然一下子跳進了叢林之中。
溫義大叫著追了上去,這是他一家子接下來的口糧。這鹿受了傷,跑不了多遠,看著地上的血跡,溫義飛快地追了上去。
拐過幾棵大樹,他看到了他的關叉落在地上,看來是奔跑的過程之中,羊叉碰到了樹上從鹿身上脫落了下來,撿起羊叉,看著上面的血痕,扎得夠深,這鹿絕對跑不遠。
提著羊叉,沿著地上斑斑點點的血跡,溫義一路追了過去。
他早已忘記了自己不深入蒼耳山的想法,這一追,卻是追了一盞茶的功夫。那鹿的身子越來越遲鈍了,速度也越來越慢,與之相反,溫義倒是越來越有勁頭。飛身躍過了半人高的灌木,他看到那頭鹿終於倒了下來,溫義大喜過望,慢下了腳步,手撫著胸,不停地喘著粗氣,慢慢地向著那頭鹿走去。
狗日的,可真是跑死我了,不過也真是值得。
他直起了身子,然後便看到,那鹿倒下的幾棵大樹前,有兩個人轉了出來。
溫義整個人一下子僵住了,兩個人中,有一個人他是認得的,何家的三兒子何勇,那個當了土匪的傢伙。
“溫義!”何勇顯然也認出了他,驚詫地叫了出來。“你怎麼進山來了?”
溫義艱難地嚥了一口唾沫,“何三哥。”先前憋著的一口氣一下子便散了,溫義只覺得兩腿一軟,一屁股便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