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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沒有為他的挑釁所動。

崔志,之前辯護的風格都是挑釁對方,引誘對方主動犯錯誤麼?為什麼這跟自己資料中的不符合?看來還得繼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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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失

更新時間:2010…4…4 13:31:40 字數:2155

“那麼證人,請問在被害者表白失敗以後,她來找過你或者你去找過她麼?”

司馬靖窮追不捨,不給崔志一點放鬆的機會,對於司馬靖來說,放棄就意味著審判的主導權從自己這邊再度回到原告手中。

“當然沒有了,即使在下和她再親密,失戀之後的事情是難以預料的,她並沒有找在下訴苦。”

司馬靖看了看對方的神情,似乎在掩飾些什麼。哈?你問司馬靖是怎麼知道的?別忘了這位偵探兄弟還會一點淺層次的讀心術啊。

司馬靖覺得這是個機會,立刻趁勝追擊,詢問道:“說得好,可是就算失戀之後的事情再難以預料,我們的被害者,也就是孟雲鈴也不可能會在露營的時候選擇跟司馬俊一起外出吧?再怎麼說對方都已經正式地拒絕了自己,她能夠這麼快就恢復成平常心去面對司馬俊麼?”

崔志一愣,但是立刻又不慌不忙地道出了他的理由:“別忘了在到山頂之前,在下的表妹處處和司馬俊作對。司馬俊恐怕也厭煩了。他極有可能會為了避免麻煩而選擇虛與委蛇,透過暫時走近孟雲鈴來獲得清靜。”

這算什麼話?難道崔志認為司馬靖的老哥是這麼容易妥協的人麼?

司馬靖不相信。況且一般來說,孟雲鈴這樣的女生,在告白失敗後,會進入對告白物件的排斥時期。即使這種討厭只是表面上說說,在她心裡依舊放不下愛,她也不會答應司馬俊的交往的請求的。因為這還牽扯到面子問題。想要讓一個曾經遭到拒絕的女生回心轉意的話,司馬俊得付出多大的犧牲?他會做出這種事麼?

司馬靖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反駁,僅僅說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這是不可能的,肯定會被視作無效反對的。到底該如何是好?司馬靖加快了手指敲擊護欄的速度,他從來沒有這麼焦急過。不知道為什麼,他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並不是關於這場審判,而是審判之後的事情……

司馬靖深吸一口氣,恢復了往常的平靜,他問道:“那麼,請證人告訴我,究竟要如何做,才能讓司馬俊殺死被害者呢?”

“什麼意思?”

“我想要說的是,從情理上來看,當時登山的人當中,有殺人的可能性的人,並不是司馬俊。”

“那你認為是誰?總不可能是在下吧?”崔志用手支撐在證人臺,身體向司馬靖這邊傾了過來,一副想要聽司馬靖的高明見解的樣子。

“孟雲鈴。”

話一出口,法庭一片譁然,這是司馬靖擾亂對手的手段,不過對手還沒動搖,聽眾就已經開始犯迷糊了。他們都在嘀咕:“這場審判到底怎麼回事?居然連被害者都被拖到有殺人動機的行列裡面去了……”

“肅靜!”法官連敲了幾下法槌,人群這才止住了喧嚷,繼續傾聽司馬靖的解釋。

“聽好了,被害者孟雲鈴告白失敗,心灰意冷,怎麼想都是最有犯罪動機的不是嗎?”

“也就是說……”崔志眼珠子轉了轉,想到了什麼,脫口而出道,“你主張司馬俊是自衛殺人!?”

司馬靖微笑著對崔志說出了三個字:“你——做——夢!”

想要讓司馬靖承認自己的老哥殺人,簡直是痴人說夢!就算是為了打贏這場官司,司馬靖也不可能假設自己的老哥殺人。司馬俊說得很真切,他沒有殺人。所以司馬靖有義務相信,並且堅持到底。

“我的意思是,孟雲鈴殺人未遂,被司馬俊制服以後,被第三者殺害了!”

“你……”崔志的神色第一次變得那麼緊張,司馬靖知道時機到了,立刻展開自己的推論:

“首先,這個第三者就是當時登山者當中的一個人,接著,他還和孟雲鈴有著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

反擊一氣呵成,根據今天上午對雲夢(使用孟雲鈴屍體的鬼卒)的身體檢查所得到的線索,再配合著崔志的證言,司馬靖很快就聯想到了這些。從崔志那副吃驚的神色來看,十有八九是被自己說中了。

雲夢的身體左肩膀上有一個淤青的手印,那個手印大小和司馬俊的手掌大小差不多,可以初步推測就是司馬俊的手印。根據雲欣的“屍檢報告”,屍體是被先奸後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