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會合了。雙方一碰頭,簡單交換了勘查結果,決定讓梅申、高鵬以及另外兩位民警留下,完成拍照取證工作,其他人繼續擴大範圍搜尋。
第二起兇案,即王月華被害案現場,由吳小康負責。
他們同樣從案發現場中心廁所開始,用他們的火眼金睛雷達般地對廁所的地面和牆面上上下下來回掃描。死者倒臥的那灘乾涸的血跡赫然在目,但除此之外,他們毫無所獲。
技術科的黃華悶著頭,對廁所內所有疑似血跡的汙漬,一一採了樣。
在廁所外面。民警們獵犬般警覺地四處搜尋,可除了清鋼總廠保衛處發現並拍了照的那些痕跡外,他們沒有發現任何新的線索。
輪胎印痕只出現在廁所南面的煤渣路上,其餘三面均未發現。即使是總廠保衛處已拍照取證的那些輪胎印痕,如今也已變得模糊不清、難以辨認了。這不禁讓人有點鬱悶。
不過民警們並沒有洩氣,而且也不敢洩氣。
他們認為,不管兇手作案方法多麼隱蔽,手段多麼狡猾,都不可避免地會留下這樣或那樣的蛛絲馬跡。從作案動機來看,如果確係恐怖襲擊的話,那麼兇手作案就決不是隨機性的,而是經過了精心策劃,而後付諸實施。因此兇手必然要有一個隱蔽的、可控制的場所,用來觀察、守候被害人。如果仔細搜尋兇手可能隱蔽的場所,也許能夠發現新的痕跡物證。
因此問題的關鍵,就是要找出兇手的藏身之所。
既然發生兇案的公廁四周沒有任何地形地物可滋藏身,兇手就一定是藏身在別的地方,而且必定也是在那裡發現了死者。
兇手藏身的地點,一定是在死者那晚所經的路線上。吳小康暗忖道。
原先他們是從鍊鋼廠那頭,經過鍊鋼廠倉庫到達案發現場的。現在,他們決定換一個角度,即從王月華的視角來思考問題,打算追蹤那晚她可能走過的每一條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