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又能看出他們的特立獨行,北美將漫畫當做商品,而他們將漫畫當做藝術。
賀晨忽然想起來曾經看過的漫畫,雖然總是把歐美放在一起來說,但是兩者差異巨大,就好像好萊塢電影與歐洲電影一樣,從創作的體制、風格、內容都各具特色。
總體來說,典型的美式漫畫是超級英雄的正邪大戰、是充滿暴力的街霸格鬥;而歐洲漫畫,不知是不是因為人文底蘊深厚,所以不管是冒險、歷史、科幻、生活的題材,漫畫呈現的風格不但多元和富於想象,而且表現手法細膩又個性紛呈。
歐洲漫畫與美國漫畫最典型區別是:歐洲漫畫大多是個人或工作室創作,所以個人風格比較濃。而美國漫畫多是由公司組織工作室流水線作業完成,所以風格比較統一。
這也導致了法國漫畫風格各異、百花齊放的特點。
歐洲與其說是跟北美,倒不如說是跟華夏的追求一樣。都喜歡走一種“意境”的表現方式。俗稱裝。逼。
唯一區別只在於歐洲的外放式。而華夏是內斂式。
這也不是絕對的。裝。逼總是在互相學習,互相裝。逼中,進一步提升逼格。隨著文化交流的日漸深入與頻繁,華夏也開始了百花齊放,從內斂式中也滋生了一批外放式的表現流藝術流派,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賀晨——這是凌千山給賀晨的評價。
對於賀晨漫畫的表現形式,基本上普遍的看法是集東西方視覺表現藝術之所長而誕生的一種藝術表現形式。
賀晨並不是漫畫考古學家。並不知道漫畫究竟是如何出現,對於他們的評價,也就預設了——反正貼上了“藝術”的標籤,漫畫的檔次與時髦值唰唰唰立時就提高了一大節,更加方便他去推廣。
此次書店之行,收穫巨大,賀晨幾乎一下就摸清了歐洲市場的口味——這實在太鮮明,太獨特了。
心中對於如何攻略歐洲已經有了一定計議。
可是,看著手中這部雜誌,賀晨心中卻犯難了。
掃蕩了一圈。對於這裡其他的漫畫雜誌,在賀晨的眼中也只能算是一般。但是這一部雜誌。透過漫畫,讓賀晨清楚地感受到了一代漫畫大師的風采。
這雜誌上刊登有賀晨覺得最精彩的三部漫畫,是同一個作者。
首先,從最基礎的畫功上來看,這個作者的畫功無可挑剔,各種線條搭配用筆老辣,色彩運用也臻至完美。
這是基礎,對漫畫而言無關緊要,只能當做錦上添花。然而最為難得的是,這作者天馬行空的想象力,故事風格豐富多變,雖然是短篇,但是這三部短篇漫畫竟然都是不同題材不同風格,讓賀晨彷彿看到了另一個掛逼。
賀晨覺得自己手底下那一群半成品助手捆一塊,都未必能比得過這個人。
“臥槽,歐洲什麼時候出現了這麼牛逼的人物了。”都是法語,賀晨完全不認識,也不知道這作者是誰,他嘴裡嘀咕著。
他進軍歐洲市場,看來這雜誌和這個作者將會是大敵啊,畢竟實力如此強勁,還佔據主場優勢,最好能挖過來……賀晨心中又動了挖人的心思。
這作者是不比其他助手,這是一個完全熟透了的作者,挖過來就可以直接用,完全不需要賀晨去培養。
“莫比烏斯……哦,這是藝術大師讓?紀勞的筆名,這個名字參考了德國數學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數學概念‘莫比烏斯帶’象徵著無窮的延續的‘魔比斯環’……”
如果不是這個翻譯做的準備工作非常好,那麼就是這個人非常有名,賀晨隨便拿了一本雜誌,他竟然知道這作者的詳細資料。
“基佬……”作者的名字讓賀晨無力吐槽。
不過這筆名賀晨聽起來耳熟,難道是因為那如雷貫耳的“魔比斯環”。
象徵著無窮的延續,正如人無窮的想象力。
“讓?紀勞,法國國寶級藝術家,獲得了‘藝術及文學騎士’稱號——這是法國文化及藝術最高成就的榮譽,你還沒出生的時候,他就已經成名了。”
翻譯或許認為賀晨認識這個人,因此只說了本名,剩下的統統是對大師的敬仰之情。而凌煙知道賀晨很宅,對任何跟動漫事業無關的東西,賀晨都懶得去了解,因此為賀晨做出補充說明,順便吐槽一下賀晨剛才的話。
聽起來,這何止是有名啊,這簡直是名震天下啊!
一個曾經聽過那麼幾次的名字,忽然湧現在賀晨的腦海,在賀晨的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莫比烏斯……墨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