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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拿走它?如果不是從兇手那裡拿走的,而是他無意中發現的,那麼兇手怎麼會突然襲擊他?他預先撕下一頁藏在身上,這說明他做了起碼的防範措施,所以他應該是顧忌到兇手的。而且他死亡的地點是在公園內的假山內部,如果說他是無意中發現,不需要躲藏得如此隱蔽吧?那裡應該就是第一案發現場,公園內雖然遊人不多,可是畢竟要帶著一具屍體移入假山,很難想象不被發現。而且,一般的兇手是不會把屍體移到那裡去的吧?所以昭宇應該是在那個假山內部給靈裳打電話的。從他打電話給靈裳來看,至少說明靈裳不是兇手,當然,如果靈裳歪曲他打電話真正所說的話就另當別論了,畢竟當時身邊的依香沒有清楚聽到他們的談話。

接下來就是,如果他是從兇手手上得到那日記,那麼他恐怕是強行搶奪後逃離,跑到公園的假山內給靈裳打電話,想把兇手的身份告訴她,而兇手在千鈞一髮之際找到了他,然後將他殺害。由於要擺脫兇手,他恐怕是走了許多路才到公園內打電話的,雖然可以在馬路上打電話,但是如果被追上然後奪走日記就沒證據了。因為很難想象兇手會把那麼重要的日記攜帶於身上外出,所以很可能是昭宇在兇手家中發現的,然後奪走再逃到了公園內。可是,那個公園與許多嫌疑人的家都距離比較近。何況也不能排除兇手追逐昭宇走了許多路的可能性。這樣一來的話,還是無法推斷兇手是誰。

只是,一樣是撕,昭宇只撕下了一頁放入口袋,如果不是因為這一頁太關鍵,就是日記本身並不算長,如果撕下太多頁會被兇手過早發現,在別人沒發現屍體前就搜查他身上是否藏著撕下的日記紙。以時間來推算的話,懷月正式開始寫那本日記,可能是在2001年的3月,這個時間和其他人所說的她開始變得憂鬱的時間差不多吻合。那麼,她是因為遇到了某種讓她痛苦不堪的事情,才開始寫日記的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也許日記其他部分有記載她痛苦的來源,那也許就可以找到兇手殺害她的動機。

昭宇發現日記和奪走日記應該是同時進行的,否則的話兇手不會讓他有第二次機會再找到日記紙。如果他是第一次發現後撕下那一頁,參透意思後再打電話,沒理由躲到假山裡去,只要待在一個公共場所打電話就可以了。總之,如果日記紙可以指證兇手,那他一定拿著整本日記然後被奪走,否則兇手不會沒找到那張撕下的日記紙,那張紙也不可能是唯一可以證明兇手身份的,否則兇手拿到日記一定會核查那一頁是否還在。

最後的問題就是,那張日記紙的確可以證明兇手的身份嗎?

這是最令驀然疑惑和頭痛的問題。他花了那麼大的心思也不知道這日記究竟包含了怎樣的意義,陸昭宇卻在發現它的瞬間就知道了兇手是誰?而且他打電話給靈裳,必然是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不,單就兇手殺他而言,已經足夠證明他所認定的兇手的確是殺害了懷月的兇手。驀然也考慮過也許其他日記紙有更重要的線索,但是昭宇卻撕下了這一張日記紙,他應該認為靠這張日記紙就足夠證明兇手的身份了吧?也許,他是因為知道安驀然在調查懷月的死,所以認為這張紙可以查出兇手的身份吧?

但是,驀然卻做不到在“瞬間”就洞悉兇手的身份,那麼,必然會得到那個結論:陸昭宇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但是如果那只有他自己知道,那麼驀然也無能為力了。所以那件事情,應該是經過調查可以知道的。但是,該往哪一個角度調查呢?這張日記紙怎麼看,也看不出兇手是誰啊?

第二天,驀然來到了出版社參加會議,商討關於新作的發行問題。目前他的新作《黑色》,在市場上的宣傳已經達到了一定火候,新書的發售日期也已經基本確定。目前印刷廠正在加緊時間進行印刷,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考慮到書籍到貨城市的落實等具體情況。另外,發售會當天應該會有幾家報社前來採訪,要注意到哪些言辭等等。最後發售日期被定為兩星期以後。

開完會已經是中午了,已經飢腸轆轆的驀然,來到了出版社附近的一家餐廳吃飯。剛叫了一碗餛飩坐下來,就看見一個人坐到了他對面。那個人居然是楊天毅。他笑呵呵地說:“安先生,要掌握你的行蹤實在是不容易啊。你也知道,我是摩勝日報的記者,我是負責娛樂版的,所以想給你做個獨家採訪……”

“昭宇和若可剛死,你的情緒看起來恢復得不錯嘛,”驀然也懶得再離開,決定先敷衍他幾句,再想辦法從他口中多問出些關於若可的事情。

“哈,人必須向前看嘛,再說我和他們幾個也不能說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