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哥說:“這個男賊就是那天偷丁霜錢包的傢伙。你們看看,這滿屋子都堆不下了,就能知道這傢伙偷了多少東西。”
小劉民警拍著憨哥的胳膊說:“對不起!怎麼把你當成了……哦哦,那天群眾情緒太激動,大家被小偷偷怕了,我也……”
“嘿嘿……沒什麼,”憨哥笑著道:“我這人總被人誤會,習慣了……”
7
市場一角的牆上,貼出公安局新貼的公告,許多人都圍著觀看,議論紛紛,指指畫畫,比過節還熱鬧。
一位遛鳥的大爺一字一頓地念道:“凡有丟失物品者,請前來認領……”
賣煎餅果子的鄧師傅感慨地說:“太棒了!公安局端了這個賊窩,真是大快人心啊!”
賣饅頭的吳大嬸亮著嗓門叫:“快認領去啊!那李老太太,把丟的收錄機認回去了!小錢也認回了戒指!東西多得很呢!快去吧!”
“是嗎?我也丟過東西呢!”
“我也丟過!走啊,去認,去認!”
“我去年那諾基亞手機才用了幾天就丟了,肯定是他們偷的,我得去認回來,不然光是老婆嘮叨,我就沒法活了。”
這時,憨哥開車路過這裡,見不少人圍著告示看,挺熱鬧的,就把車停好,也下來看。看完正要離開,一轉身,愣住了——原來是丁霜正過來看榜。
丁霜也愣住,十分不好意思,倆人對視良久。
尷尬了一會兒,丁霜先開了口:“喂,和我妹談得怎麼樣?”
憨哥低下腦袋說:“剛談了一兩次……”
丁霜說:“你要大膽些,勇敢些……”她臉一紅,捂住嘴巴,不再說什麼了。轉而又說道:“真對不起,自從那事之後,我都沒臉再見你了。”
憨哥認真地說道:“可別這麼說!你也不是有意的。再說,那壞人臉上也沒刻字兒,長得人五人六的,誰能分得清楚?”
丁霜想了想,說道:“你忙吧,我得去看看,我妹那條項鍊還在不在?”
憨哥說:“是該快去認認,能找回來,她就不會老哭了。”
丁霜揮手與憨哥告別,憨哥也想向她揮手,但卻下意識敬了個軍禮,立馬又感覺到不對味兒,忙放下手來,自言自語道:“嘿嘿……咋又來了……”
8
演砸了一場戲,韓大媽只好讓小朱子和胡喜把女主人公丁雪送走,自己拜了一會菩薩,覺得心裡煩悶,就出衚衕散散心,嘴裡嘮叨著:“怎麼會丟了呢?這孩子,當兵前可不是這樣的……”
這時,居委會張主任、陳大媽等人,喜滋滋地用車推著一臺大彩電過來,叫道:“喂,韓大妹子,你不去看看呀?”
韓大媽覺得稀罕,上前問道:“你們這是……”
張主任說:“公安局端了個大賊窩。這不,咱居委會丟的那臺大彩電,找回來了!”
韓大媽想起了居委會丟彩電的事情,說道:“那是,那是,真還給找回來啦,當初誰都說丟了就丟了,今後小心點兒就是了。”
“誰說不是?”陳大媽說:“公安局可是為老百姓立了大功了!”
韓大媽說著“那是,那是……我得去看看……”急匆匆轉身便跑,嘴裡嚷著“在哪兒認呀?在哪兒認領?”隨著紛亂的人群,來到貼布告的地方。
憨哥一見氣喘吁吁的母親,就說道:“媽,亂紛紛的,你怎麼來了?你身體不好,跑什麼呀?跌倒咋辦?”
韓大媽一見兒子,拉住他胳膊就說:“你也在這兒呀,快快,快領我去!”
“去哪兒?”
“去認領呀!”
“認領?咱認領什麼?”
韓大媽戳著憨哥的腦門子嚷叫:“你傻了嗎?你糊塗了嗎?你剛才不是說,我讓你買的那條項鍊丟了嗎?”
憨哥揉揉腦門,不置可否地說:“那項鍊……那項鍊……不過……”
“不過什麼?”韓大媽邊走邊說:“咱快去,不然叫別人給冒領了。這年頭,啥樣的人都有呢……”
憨哥明知自己根本就沒有買項鍊,更談不上認領了,便用手攔住母親道:“別介別介……可能不是這賊偷去的……咱還是回家……”
韓大媽說:“好些街坊把丟的東西都認回來了,你怎麼知道不是這賊乾的?”
“媽,你身體不好,別太累了……”憨哥想了想,敷衍著說道:“好吧,我去認,你先回去,把中午的藥吃了,好好睡個午覺,我這就去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