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啥?讓你叫爸,沒聽見啊?”
“爸……”
“這還差不多,你得對我姑娘負責啊。”
“是,爸……”花澤類汗如雨下。他琢磨著如果和他女兒上次床就要負責的話,那迷愣至少得認十個女婿。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澤類這孩子。
這孩子不但滿足他擇婿的首要條件:老實。而且這孩子長得百裡挑一,可比迷愣強太多了。
迷愣是真喜歡。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帶著大白腿去了花澤類家,具體過程和其中的糾結不談,況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說說最後的結果:兩人的婚事暫定,暫時由花澤類認迷愣當乾爹,等兩個人結了婚再改口。這也是當地的習俗。
靦腆的花澤類忽然多了個爹,而且還是混黑社會的爹。
話說回來,花澤類這爹對他真不錯,中午有事兒沒事兒就去校門口最好的飯店點上七八個菜,什麼菜好點什麼,然後請自己的女兒和“姑爺”吃一頓。
他聽說花澤類喜歡打籃球,就花了2000多塊買了籃球、運動衣、運動鞋一整套的送給花澤類。
花澤類的同學都跟花澤類開玩笑:“哎呀,成黑社會家屬了?”
“……”花澤類有苦難言,才17,居然就訂婚了,而且物件還是大白腿,他或許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後來大白腿和花澤類在一起膩了,甩了花澤類,但迷愣還是經常請他一起吃個飯什麼的。
從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這個人有如下幾個特點:
⒈本性還算善良,雖然壞事兒沒少幹,但還不是喪盡天良那種。從他女兒和花澤類分手後,他還對花澤類那麼好就可以看出來。
⒉對自己女兒溺愛到了極點,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兒是他在這世界上唯一的牽掛,他把自己所有的愛都給了女兒。
⒊他可能知道自己隨時會離開這個世界,所以做好了準備,在女兒17歲的時候就急吼吼地給女兒定下個女婿,儘管最後沒成功。
大虎和趙紅兵起了衝突,當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時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麼多錢,被他養了那麼久,就該為大虎賣命。
大虎手下的這群猛虎即將出籠了。
出籠,咬趙紅兵去。
和大虎相比,趙紅兵消失得並不徹底,還有人能在市區裡看到他。只是他行蹤極其飄忽,說不見人影立馬就不見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餓虎,趙紅兵知道,當然知道。
據說,趙紅兵在某個下午到了省城。趙紅兵當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見一個人,他希望這個人能給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這個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趙爺爺之外對他人生影響最大的一個。2000年後的趙紅兵能破繭成蝶也得歸功於他。
這個人當然是九哥。他好像從來都沒給趙紅兵的生意幫過什麼忙,也好像從來沒給趙紅兵的生意提過什麼好的建議。
他和趙紅兵只談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個城市,趙紅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個和自己同樣“段位”的人溝通,連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許不能說比趙紅兵高,但肯定不比趙紅兵低。這是個老江湖。當趙紅兵、張嶽等人在街頭喋血時,九哥已經在富麗堂皇的酒店裡跟社會名流把酒言歡了。
趙紅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館裡見的面。九哥穿著一件黑色的唐裝,佝僂著腰笑眯眯地走了進來,拍了拍趙紅兵的肩膀。
“紅兵,有事了吧?”好像什麼事都瞞不住九哥。
一壺綠茶喝完,趙紅兵把事情講明白了。
九哥靜靜地聽趙紅兵講完後,沒回話,抬頭朝服務員說了句:“兩份炒飯,兩份蘸醬海蜇頭。”
兩人開始狼吞虎嚥。耕良田千頃不過一日三餐,有廣廈萬間只睡臥榻三尺。這兩個身價千萬乃至上億的江湖大哥,最經常吃的,無非就是一碗炒飯而已。
九哥雖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趙紅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盤子炒飯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認真地看著趙紅兵吃。
通常被人看著吃飯都挺不舒服,可趙紅兵還是慢慢悠悠地吃。這兩人的心理素質,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樣。
終於,細嚼慢嚥的趙紅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紙一絲不苟地擦。
“紅兵,多久沒打過獵了?”
“十幾年沒開過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