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呢?
原因就在於這15道題,根本就不是來自一個方面的,它包括了方方面面的知識。
有歷史的、有常識的、有的、有科技的、有物理的……等等,每道題對於專業人士來說,看起來都不難,但關鍵是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全能的人,所以很少有人能把這些專案全部都精通,從而選對15道題。
既然很少有人能答對15道題,拿到1oo萬的獎金,為什麼這個節目還是能如此的火爆,如此的令人趨之若鶩呢?
原因也很簡單。
不勞而獲。
你想想,你去答題,不過是十五分鐘、半個小時的時間,如果答對了就是1oo萬,而如果你要工作的話,多少年才能賺到1oo萬?
相比之下,這半個小時的答題簡直是太快了,所以這就是一夜暴富的典型。
為了獲得這1oo萬,那人們的瘋狂精神,簡直是讓人難以想象的。
就連觀看節目的人們,也是對這裡面的選手們充滿了代入感,希望看到一期節目就能出現一個百萬富翁,實現從普通人到富豪的轉變!
只要觀眾們有興趣,節目還怕沒有人觀看嗎?
殷俊對於《百萬富翁》能不能成功,是一點疑慮都沒有的。
只不過,這個節目製作的話,就需要精心的準備。
不管你創意多麼好的節目,也只有你認真的去製作了,那才能出來一個精品。
殷俊自然不可能寫出計劃書,就可以把事情全部交給自己的製作團隊了,最前面的1o期左右,都需要殷俊做好最詳細的計劃策劃,然後帶著他們一起做幾期,才能讓他們找到《百萬富翁》的精髓,從而能自己製作。
話又說回來,計劃書肯定是最重要的一環。
而寫詳細的計劃書策劃案,又是殷俊最擅長的。
當然了,在寫計劃書之前,殷俊是有一個先決的事情要做,那就是申請版權。
在達的國家和地區,版權的申請,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兒,這和國內的各種版權的申請,意義和效果是完全不一樣。
在國內,許多版權糾紛,都在於怎麼抄襲和抄襲多少之間的矛盾,到了2o2o年,版權專利保護法方面對於這個,仍舊是有著很大的不足。
很簡單的說一個方面。
在華國,如果你的節目形式、類別、創意、表達等等,和別人的節目類同的話,這在法律層次上,是不會構成版權侵害的。
只有是你借用了人家的廣告語、專用商標、手勢等一模一樣的行為,才算得上侵權。
是不是感到很崩潰?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的抄襲,居然跟我說不是同一個節目,類似不代表著一樣,所以不侵權!
真是xx的!
這是赤果果的把別人的心血送給那些無恥的人用啊!
正因為如此,那個無恥的《華國好唱片》就直接用了人家《華國好聲音》的創意。
人家是選好歌手,你選好歌手唱的好歌曲;人家用轉身來選擇,你就在導師面前擋一塊板子;人家是怎麼晉級爭奪,你也是怎麼晉級爭奪……說是雙胞胎都不為過!
是。
兩個節目都是由獲得了《好聲音》版權的燦星公司製作的,理論上他們可以根據《好聲音》來延伸創作新的節目,但這樣一分而二,多做一個雷同的節目出來,直接耍了人家版權方一把,真的叫厚道嗎?
不過呢,燦星人家總算還是由版權的,其它的很多公司,直接連版權都不顧了,直接抄襲。
江東衛視的《明星到我家》,不就是照抄人家韓國的電視臺的《偉大的婆家》嗎?
《非誠勿擾》不就是抄襲英國的《我們約會吧》嗎?
選秀節目的鼻祖《級女聲》,不也是被人家英國的fremant1emedia控告了抄襲他們的《iod1》麼?只不過最後看著華國這邊根本不處理,訴訟又需要大量的成本,他們才恨恨的被迫取消了訴訟,但從此對華國的電視臺是恨之入骨!
還有《花兒與少年》和《花樣姐姐》……等等,無恥的抄襲簡直是層出不窮。
但在內地,這樣的抄襲就是不構成侵權,你也就拿他們沒辦法。
所以他們就不停的抄襲,不停的去“模仿”。
到了最後,除了這些,他們根本連自己的一點創意都沒有了,也可以說他們根本不需要有創意,直接照搬就行了唄,哪裡用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