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顆子彈,但是他卻說沒有,直接將自己的同夥送上槍口,雖然只傷了一條胳膊。
直到後來,一個校車衝進銀行撞死了傷者,而他又毫不猶豫地殺掉同樣帶著面具的司機時,林千沙終於意識到,這個搶銀行的瘋子是誰。
小丑,竟然是這個傢伙。林千沙沉下雙眼,卻微微勾起了嘴角。之前這些黑幫惡棍,就算搶銀行,也是會分配好各自任務和各自應得的錢,因為他們是一個整體的犯罪團伙,講求原則和信譽。這兩個東西是做任何事的基本要求,混黑道也是這樣,只有你堅持原則和信譽,你才能得到手下人的擁護,你才有機會展開下一次行動。
但這傢伙,竟然直接破壞規矩,利用完就扔掉,雖然這樣做很難找到下一次願意和你同夥的人,不過……林千沙承認,她那微乎其微的三觀,讓她認同這種毫不拖泥帶水的做法。當然了,欣賞歸欣賞,很多情況下林千沙是不會這麼做的,或許與她還一息尚存的良知有關。
最終,小丑一人帶著一車錢,混進校車隊裡,揚長而去。
林千沙從櫃檯後鑽出來,拍了拍身上的灰塵,拋接著手機——看來明早的頭條有找落了。
回家之後,林千沙就把影片傳給了布魯斯和亨利,沒過多久布魯斯就打電話過來詢問情況,不過照他的說法,還不至於為了這棵樹放棄整片森林,所以他還是準備按照原計劃打擊黑幫銀行,至於小丑,先放在一旁。
“好吧,你盯著那些銀行,我盯著小丑,我總覺得那反社會的傢伙能惹出的麻煩絕對不比那幾個黑幫勢力少。”林千沙聳了聳肩,小丑給她的危險感讓她不得不重新正式這個喜怒無常行蹤不定捉摸不透的傢伙。
至少從他打劫銀行的手段來看,他絕對是個犯罪天才。
林千沙給亨利傳過去的影片足夠他弄到大半夜,不過鑑於現在這小子總算有點明星記者的樣,林千沙總算不用他每改一次稿子就得審查一遍,通常來說一次性過稿就行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矇矇亮,林千沙在床上翻了個身,剛想睡個回籠覺,卻突然發現了第二個人的氣息,不由得有些頭疼地揉了揉太陽穴,從床上爬起來,打了個哈欠,沒好氣地瞪了坐在自己房間角落喝酒的某隻。
“你他媽就不能穿一身鋼甲嗎?明知道自己不是超人還硬要往槍口上撞是不是腦子有病啊……”林千沙無奈了,坐在自家角落的傢伙不是布魯斯還能是誰,蝙蝠俠的鎧甲被他丟了一地,現在他正光著上身,一邊喝著林千沙家裡的酒一邊等著她睡醒,左臂上的新傷口看起來十分猙獰。
忘了提了,林千沙對於布魯斯,除了“女朋友”和搭檔外,還有另外一層身份,那就是醫生。之前第一次在她面前受傷,她幫他處理完之後,也許是覺得林千沙手藝不錯,原本自己隨便處理的活兒立刻自覺地交到林千沙手裡。
如果允許的話,他當然更希望自己一來到這兒就得到治療,不過鑑於之前有一次半夜叫醒她,而被略微低血壓的林千沙直接抄起鬧鐘砸腦袋的陰暗經歷,布魯斯很識相地等待她自然醒。
“鋼甲太不靈活,我現在這一套就有點礙手礙腳了。而且這一次,克麗絲,並不是我自己往槍口上撞的。”布魯斯裝作很委屈的樣子說道。
“嘖嘖,”林千沙光著腳走下床,瞥了他的傷口一眼,拿出了針線傷藥,“也許人家德國牧羊犬覺得你的肉特別像它經常吃的肉罐頭,怎麼它沒有一口咬上你的脖子。”
“如果真咬上了,我就不能再見到你了啊。”布魯斯滿臉純良道。
林千沙很不客氣地翻了個白眼,連麻醉劑都不打直接給他上藥縫針,看著他齜牙咧嘴的樣子,林千沙不由得心情大好,最後再幸災樂禍地來一針狂犬病疫苗,拍拍雙手搞定。
布魯斯看了看被林千沙包紮得完美的手臂,一邊穿上林千沙從衣櫃裡翻出來為他準備的衣服,一邊用著不正經的語調調侃著:“克麗絲,如果沒有你,我現在還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呢。”
“哦,謝謝,我知道我的重要性,以及我也很感謝你要給我漲工資了。”林千沙直接曲解了他的意思,等他套上了衣服就大手一指門外,那意思很明顯,快滾吧老子要換衣服了。
布魯斯看了穿著超短紅色真絲睡裙的林千沙,突然笑了。他可是半夜拜訪過她很多次,而林千沙的睡相絕對不是屬於很老實的那種,她肯定不知道自己在床上翻滾的樣子有多迷人,就算看了這麼多次布魯斯還是覺得有些難以抵擋,這是事實,他不會不承認。
所以,布魯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