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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部分

假,皮神和朱月出自我手也不假,然而,我前些天在畫的卻是士郎的全家福,q版書畫帖,以及重啟番外(巫女篇)的先行宣傳圖這幾幅畫。至於皮神和朱月那些,則是作者君我在一年多前畫的。

我開坑重啟快有三年了,雖然準確來說還是兩年多,然後假如扣除病假和考試斷更,我的實際更新時間大約就是一年多吧?

我曾經說過的那些話全部都是百分百真實的,作者君我容易病這一點很多人都知道,作者君我在學業上花的時間不少,每逢要考試和寫論文便斷更認真看待,而成積也因此一直尚算不俗,以及,作者君我也的確是在擔任社團主席等等,以上這些全部都是真的。但是你們還記得以前每次作者君談及自身的事務時,總是有一項“私事”,或者“正事”,這項莫名其妙地不肯透露是什麼的事情嗎?

答案說來也簡單,我說私事和正事,實際上就是練畫這回事了。

就在這一年多以來,除去最初寫作的那兩個月以及一段短時間,一直以來,在更新碼字和別的什麼事務的時間以外,作者君我都在努力的練畫,這就是答案。至於不肯透露的原因,那一方面是為了驚喜,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一點惡趣味的報復吧?

雖然還是不怎麼如人意,應該改善的空間還是有很多,但是相信如果你們把作者君我後來才上傳的那五幅畫跟一開始那一年多前的皮神和朱月比較的話,應該還是會看到一些的進步在內吧?

那,是我在一年多以來,於各種事務,碼字,患病以外,於水面下努力過後的結晶與成果。看到我在一年前的畫,相信任何人都能意識到我應該是一個畫畫技能三等殘廢的人,皮神是我當時第一幅畫的q版(?)圖,朱月是我當時第一幅畫的全身圖,也是難為了那些替我這些黑歷史說好話的人了(笑)。

看到了我在一年前的那兩幅作品,而且還是仿畫的,卻也畫成這個樣子,相信應該沒有人會認為作者君我在畫畫上是有很高的天賦,能很好的掌握之類吧?而事實上,按作者君我本人來說,我的畫畫天賦已經不只是一般了,那說白了就是不太妙。我對線條的掌握,比我認識的不少人都要慢,有時就初學者也能偶爾還得更好。我還在用紙筆練畫的時期,我那些失敗的練筆作,堆起來恐怕也有一本字典般厚。我在初中的時候,還曾經因為畫畫差被同學笑了三年以上。雖說是想練畫,但是實際上就連在課本上塗鴉的歷史都沒有(當初抱著就算不當二手書賣出去也可能借或送給人的想法),單純地就是一個什麼也不懂的人突然闖進去。

但是,那又如何?

我始終相信只要不是白痴,那麼付出了努力就能獲得成果。。。縱使可能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

還記得作者君我曾經不止一次地抱怨過家裡與學校的距離遠,但是那時又沒有宿舍能住,以前上學時每天都得花很多時間乘車嗎?

在那段時間,我總是隨身帶著一本畫簿和一個塑膠袋,就連乘車的時間都不放過,能練畫就拿來練畫。

我可以毫不客氣的說,我在畫畫上的進步,不是在一天數天一週之間突然醒悟而來的,我不曾刻意把皮神和朱月畫崩,在畫每一幅畫時,都是如此的竭盡全力想要使它變得好看。這個或許看起來還不夠徹底的進步,也是透過努力與汗水才換回來的。

在最初的時候,就如同碼字一般,我畫一幅畫少說也得四﹑五個小時,更甚者,我還試過在同一幅畫上花了二十個小時,然而最糟糕的是,這些都是些畫完出來後連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拿出來見人的劣作。

或許會有人認為,既然天份不好那為什麼還要在那方面努力?

我的回答時,這世上不是所有事情都如此極端的。我或者沒有70-100的天份,但是再怎麼說也不會掉到零點以後。絕對的天才總是少數,既然我們不能像書中的主角一樣在舉手投足間便學得一切,但是最起碼,為什麼我們就不能作出凡人的努力,然後取回凡人的成果?

學習的所求是什麼?修練的極限在那裡?

練出超神般的技藝,那當然算是成功。可是練出大師級的技藝,那對一般人來說算不算是成功?要進行某種活動,就真的需要在那方面天資過人,非得取得絕佳的成果才去做嗎?

假如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活不下去。最起碼,包括作者君我在內,起點現在便可以立即有大半的寫手退場,於b站p站發表畫作的畫師,有大半可以立即把畫筆扔了。

即使現在還是畫得不好,但是在努力過後,我也總算是到了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