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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怎麼知道我住在這裡?”

張奇勾起唇角,對黎喬笑了笑,對她抬起一隻手,黎喬這才想起來,在部隊醫院時,隨著秦小曼的突然出現,她差不多是落荒而逃,既忘了拿病歷卡,也忘了拿藥。

病歷卡上她寫了自己的真實住址,難怪張奇會找到她這裡,其實,她這裡並不好找。

看著張奇手裡的藥袋子,黎喬有點感動,張奇朝她的腳看了看,“你的腳還不適合長時間站立,應該多休息才會好得快。”

這也是為什麼張奇催她坐下來的最主要的原因。

黎喬不是個八卦的人,張奇當然更不是,兩個人都沒有提到秦小曼和蘇飛昀。

張奇在黎喬這裡都喝了兩杯蜂蜜水了,還沒要走的意思,黎喬就有點急了,她明天還要上班的,再不睡要起不來了。

“張軍醫。”黎喬斟酌了下用詞,對坐在沙發上精神狀態好到令人髮指男人道,“時間很晚了,你還不困嗎?”

她這是在變相的下逐客令,她以為能寫出那麼高深難懂的醫學論文的人,肯定能聽得懂,哪裡想到,張奇一揚眉,“我不困。”

黎喬,“……”

沒辦法,她只能捨命陪君子了。

大半夜沒睡的結果,就是她第二天上班差點遲到不說,還頂著兩隻熊貓眼。

坐在她斜對面的王如梅,左右看了看,確定“李莫愁”沒有神出鬼沒的出現在附近,壓低聲音問黎喬,“看你一直在打哈切,昨天晚上做賊去了?”

也不怪王如梅那樣說,誰讓她今天不僅頂著對熊貓眼,哈切不斷,還拖著條殘腿,的確像是做賊被抓的後遺症。

“不好意思,讓你失望了,我昨天晚上不是去做賊,而是和帥哥聊了幾乎一個通宵。”黎喬小聲說完這句,就把視線放到電腦螢幕上。

現代人的上班,基本每個都對著電腦,像黎喬這樣在報社上班的,更是離不了電腦。

王如梅比黎喬早一年到報社,比黎喬大了兩歲,至今未婚。

大概是大齡女青年的通病,想著都挑剔了那麼多年,越是成了大齡,越不願意將近,結果就會導致惡性迴圈,越是不願意將就,年紀越大,自然越難找合適的。

王如梅最近家裡逼得緊,對男人分外敢興趣,聽黎喬說是大帥哥,兩眼都放光了,“多帥啊,有機會介紹我認識一下嗎?”

她以前的目標是高富帥,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結果呢,在殘酷的現實打擊中,她只堅持了最後一條“帥”。

男人一定要帥!

用王如梅的話說,雖說只要是個人,都是要變老的,那就不如找個養眼的,看著他慢慢變老。

黎喬目光鎖在電腦上,沒看她,“你真相信啊?”

王如梅自言自語道:“我就說了,在這帥哥都跑去當兼職牛郎的年代,哪裡還有帥哥願意陪著聊天的。”

想到了什麼,她乾脆跑到黎喬的格子間邊上,神秘兮兮道:“黎喬,你不會也去那種地方了吧?感覺怎麼樣?是不是有種做女王的感覺?”

黎喬覺得她真無聊,把頭從電腦面前抬起,看了她一眼,道:“你整天都在想什麼?”

王如梅有點自討沒趣,“黎喬,你也不能怪我會朝那方面想,實在是因為我們這裡有個人,她的的確確就非常喜歡去找少爺,我聽說啊,她就喜歡當女王的感覺……”

看她說個沒完,黎喬忙打斷她,“快去幹活,不然今天晚上又要加班了。”

王如梅縮縮脖子,回了自己的格子間。

黎喬開啟郵箱,腦子裡閃過王如梅說的話,她說的那個喜歡去找少爺的人就是“李莫愁”。

整個報社,沒有一個人知道“李莫愁”到底幾歲,有的人說她今年已經五十幾了,只是保養的比較好,看起來像三十多。

還有的人說她今年才二十幾歲,因為心事重,就顯老,看起來才像三十幾歲。

不管報社的人怎麼猜測“李莫愁”的年紀,她看起來都像三十多歲。

三十多歲的“李莫愁”未婚,這在報社,甚至在同行,都不是什麼秘密。

據說“李莫愁”至今未婚,不是因為曾經被情傷過,或是要求高,而是因為她喜歡玩,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夜場找少爺。

剛到報社,聽到這樣的傳聞,黎喬還不相信,後來她為了一片稿子,不得不進夜場當“臥底”,親眼看到爛醉如泥的“李莫愁”才相信那個傳聞。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生活,不管對和錯,旁人都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