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麼,學了一身的本事,卻去做屠夫,不是大材小用嗎?
“等報了仇再說。我自己雖是沒有什麼本事,但是能吃苦,又不怕累,腦袋又不死板,總會給自己謀得一條生路的。黎叔,你不必擔憂。”秦陵自信地說道。
這是他倒是不怕,再不濟,殺豬亦可。他殺豬有一手,靠這個,肯定能養活自己的家的人。
再說了,活人還能被尿給憋死?只是,現在不到說這個的時候。
唯今之計,是報仇,一切,都等報了仇再說。
這一次,他陰差陽錯之下解了那毒,雖然要修養半年,但是半年後,他好好練習,武功一定會經從前更上一層樓,到時,他還會怕那秦涵?還有秦涵背後的殺手組織?
“那也等你的身體好了再說。既然你想報仇,那麼這半年內,切莫動武。”黎春嬌叮囑道。
“我曉得的。”秦陵說道。
身體是報仇的本錢,他會好好地愛惜自己的身子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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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巧遇
這一日,雖是下著小雪,但是卻不減縣城人們的熱情。
原來,松水府一年一度的廟會即將開始。
早上,白縣令命人拿著祭品,先是去拜祭了,而後,才輪到縣城裡的人過來拜祭。
書院更是放了一天的假,讓大家去參加這個廟會。
而黎春嬌一家,也早早坐著馬車,來到書院前,接好黎文允一起去廟會。
大夏朝尚佛,很多地方都建有廟會。
黎春嬌今天去的正是一家開朝以來就建成的廟會。
一下車,黎彥南和孟氏就帶領著黎春嬌和小豆丁、黎文允三人去廟堂裡拜佛。秦陵則是在家裡養傷。
黎春嬌看了一眼那正堂裡的佛,金佛,跟現代的差不多。
她跪下來,拜了拜,祈求佛祖保佑她現代的爸媽弟弟平安幸福,祈求她這一輩子的爹孃、哥哥,妹妹平安幸福。
不過,她也不太信這個,畢竟她先前是修體的。
只是,拜拜求平安而已。
拜過之後,黎彥南和孟氏則打發他們三人去逛廟會,他們兩個則是去了求籤那裡。
黎春嬌、小豆丁就和黎文允一起逛了起來。
這是黎春嬌第一次逛這廟會,其實跟趕集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就是一個小型的集市。
這裡,賣什麼的都有。
棉花糖、餛飩、香囊、碗、肉、雨傘等等。
黎文允花了三文錢買了三個棉花糖。
黎春嬌拿著那棉花糖,囧了一下。
白白的棉花糖,聞起來香香的,不像現代的,什麼味都聞不出來。而且,這糖只有白色,而現代,卻有五顏六色。不過,看到黎文允期待的笑容,她還是輕輕地咬了一口,甜甜的。彷彿甜到了心裡。
“哥。這地方可真熱鬧。這還是我第一次來縣城裡參加廟會呢。”小豆丁咬著棉花糖,
高興地說。
以前,能到鎮裡趕個集都不錯了。哪裡有餘錢來這縣城裡參加廟會?
現在,不僅坐馬車來了,還有東西吃。
“你要是喜歡,以後。我每年帶你過來這邊。”黎文允摸摸小豆丁的頭,笑道。
“哥。你真好。”小豆丁眨巴眨巴著眼睛,看著黎文允。
黎文允一下子就笑了。
“哎喲。”黎春嬌只聽到這麼一聲,忽然就看到一坨粉色的東西撞向黎文允。
粉紅粉紅的,看起來像個人。
黎春嬌反應速度。將手中的棉花糖扔了,一把就將那個東西給拎起來,不要讓她撞到黎文允。
黎文允後退幾步。避開眼前這個東西。
“你是女人?”黎春嬌拎著那個粉紅的東西,定眼一看。竟然看到一張撲著厚厚的白粉,嘟起紅紅嘴唇的臉。
竟然是一個女人!
而且,這個女人還往她哥哥的懷裡撞去!
這酸爽,黎春嬌的臉一下子就黑了!
“你是誰?還不快放我下來!”那張紅紅嘴唇動了動,一個有些尖利的聲音傳來。
黎春嬌非常地聽話,手一鬆,只聽得“嘭”的一聲,那個女人就摔到了地上。
黎春嬌都覺得牙痛。
“你,你幹什麼?!你對我們大小姐做了什麼?!”兩個四十歲左右的婆子上前,一個扶起那個全身粉紅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