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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活,絕對是正確的〃。

1986年,《明報週刊》的記者無意中撞見了在香港海洋公園翠亨村茶寮內用晚膳的林鳳嬌。記者描寫的林鳳嬌一如往昔般清秀、樸素,〃當時她不施脂粉,身穿波鞋、牛仔褲,清秀一如鄰家少婦。和她同行的,尚有兩個女人和兩個小孩。〃

顯然,林鳳嬌系與好友出遊,但記者此番卻有驚人的發現:〃然而,矚目的卻不是阿嬌,而是其中一個大約三四歲的小男孩子。記者看得清楚,他的相貌神態甚至髮型,都彷彿與成龍由一個模子倒出來,活脫是個小成龍!

〃後來小男孩跑到阿嬌身邊,記者聽到她說:'誰給糖你食?哪個哥哥?你有沒有謝謝哥哥?'語氣愛憐橫溢,顯示出她和他的親切關係。〃

這個孩子據查實,果然系成龍和林鳳嬌的愛情結晶,名叫陳祖明。但記者搶拍下來的照片,卻應成龍的請求,儲存在《明報》的機密檔案裡,一呆6年,直到他們秘而不宣的隱情又有了新故事。

凡記者問起林鳳嬌與孩子的有關話題,成龍總是高掛〃免戰牌〃:〃一切都無可奉告!〃當然,成龍總要解釋一番:〃當然是不能講我才不講。我是有苦衷的。〃

林鳳嬌對這一問題,也堅持著和成龍相同的立場,當記者問起和成龍有關的話題,林鳳嬌便溫婉地堅持自己的意見:〃我不願意再見報,尤其不願意和成龍的名字一起見報。〃

那個隨林鳳嬌出現的、極像成龍的孩子,是否是成龍的骨肉?也未得到成龍的親口承認。因為這一〃隱情〃如此敏感而又未得到成龍的證實,便屢屢有記者對這一難題發起〃進攻〃。有一次,記者問起孩子的問題,成龍仍只有一句話:〃我不講。〃當記者勸導他,只有承認與孩子的關係,才是負責任的行為時,成龍馬上表態:〃我會負責。做了的事,我一定會負責。〃

鄭裕玲的〃星夜傾情〃節目,是當時香港收視率頗高的節目。此檔節目,據說為了保持其真實性和現場感,主持人與嘉賓不事先〃套招〃便直接出鏡。成龍被邀上了〃星夜傾情〃。那一晚,成龍情緒極佳,在主持人的引導下話鋒滔滔不絕。他憶起當年在洛杉磯與鄧麗君的一段情,並首次披露了自己的內疚之情:〃她好好,我唔好。〃(她很好,我不好。)伶牙俐齒的鄭裕玲話鋒一轉,問起林鳳嬌帶的那個〃小成龍〃與他什麼關係。身經百戰的成龍也不由得一愣,他隨即笑嘻嘻地說:〃上你這個節目,我不能不說話。請允許我再撒一次謊:那個孩子跟我沒關係。〃這可謂成果最大的一次採訪了。

成龍為他的愛情保守秘密,令他心愛的女人見不得光,不能坦然地共享天倫之樂都是成龍為他的影迷付出的代價。

成龍在日本的影迷極多,曾經有影迷因未得到成龍的愛而自殺;有的在死前將遺物交託親人送給成龍;有的寫信給成龍,說她已按日本的習俗,把自己的生命給了成龍;還有一位日籍女影迷,來到嘉禾公司,表示要做成龍的終身伴侶,不計名分,為他生孩子……據說,

有不少熱愛成龍的少女,還相約組成了〃不嫁團〃。特別從知曉了一位女影迷為他跳火車自殺的事後,成龍沉默良久,說不出一句話來。成龍對記者說,這件事令他非常難過。善良的成龍不願再有此類悲劇出現,對公開自己的情緣便難下決心。

林鳳嬌很體諒成龍的苦衷。她性格溫柔,曾是影視界紅星的經歷,使她更能設身處地地為成龍著想。自影迷自殺事件出現後,林鳳嬌便避免與成龍在公眾場合一同露面,甚至於成龍出國,或去澳洲探父母,林鳳嬌都未與之同行。林鳳嬌默默地閃身幕後,她與成龍的關係便成了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地下隱情〃,甚至連孩子也不能公開認父親。

第34節:嫁他,是件快樂的事

作者: 何躍青

1995年8月成龍在亞視接受〃莎姐同你句句真〃節目採訪時,莎姐又問起了成龍感情方面的問題,其中還談及了影迷對他的不解和批評。成龍對〃對林鳳嬌不公平〃的說法感到可笑。他說:〃我亦曾向阿嬌提議過在香港正式註冊,但她卻拒絕了,她說大家已相識10多年,根本沒有這個必要。〃成龍聲言與阿嬌相處10多年,彼此的感情非常好,沒有任何分手危機。看來,這段〃見不得光〃的隱情的長久存在,不僅因為成龍事業第一的思想牢固,更緣於林鳳嬌對成龍的體諒和支援。她淡泊自甘、平靜如水的純靜態度與當年漠視名利、激流勇退的舉動一脈相承。女人視家庭為事業,沒有女人不看重名分的。林鳳嬌能看淡名分,更表明他們相知相愛、心靈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