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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衛同僚家裡的背景,最後以不能給李紀助力為由也拒絕了。

張氏連著提出兩個人選都被回絕了,自然心中帶著氣,便問李洵,“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難道你要給李紀娶一個天仙回來?在你眼中,恐怕就是天仙也配不上你的寶貝兒子!”

李洵見妻子惱了,倒也不生氣,“天仙倒是不用,可是怎麼著也得配得上李紀才行。”

張氏搖搖頭。“你要是要求太高的話,恐怕人家女方未必能夠看得上咱們家。在這京城婚配講究的是“低進高出”,這兒媳婦要選擇門第比自己家低的,女兒倒是可以攀高枝,李紀雖然考中了舉人,在這京城並不算什麼,攀親的話,還是要從咱們的門第算起地。”

李洵說道:“我想找一個對李紀有幫助的,並不一定就要他們家高官厚祿的。那樣的人家女兒大都需要選秀,選秀剩下的女子也沒有什麼可挑的,我想找到是起碼要在官場上多混幾年地這樣的人家的不錯的女兒。這樣就算是以後李紀遇到些什麼問題,也可以向他岳父請教,多一個出主意的人,到並非要靠他們家提拔。”

張氏想了一下,在京城中像李洵說的那樣在官場上混了多年的小官,精通各種門路,但是由於缺乏機緣或者不屑於同流合汙的小官還是不少的,而且,這樣地人家裡出來的女兒論門第根本不能夠跟她的大兒媳婦納喇素琴家地相比。也不能夠動搖嫡長這一支在家裡的地位,因此也沒有出言反對,只是對李洵宣告自己多半時間都是在家裡的,對於外面的事情並不清楚,至於哪一家像李洵說的那樣,即對李紀有幫助,又是他們家能夠攀的上的根本就不知道,因此,李紀的婚事全要由李洵做主。她只是負責在李洵找到合適的人家後,找機會去那女方家裡相看那女孩相貌品行如何。

李洵也知道自己妻子地性情,自然是立刻就點頭答應了,這樣,李洵夫妻兩個對於李紀的婚事已經分工好了,張氏又向李洵彙報了一下李紀去看望主考官時的禮單安排後,夫妻倆就熄燈安歇下了。

李洵對於自己兒子的婚事既然早就心中有譜,自然很容易找到合適的人家,畢竟京城不但是大官雲集的地方。像那些一輩子不得志的小官更是多如牛毛。李洵選中的這戶人家姓柳,祖上曾經出過翰林大學士。曾經做了十幾年的七品筆帖式,做了一輩子地小官,直到最近才熬上了宗人府主事,是一個正六品的官職。

李洵聽說這柳主事的女兒倒是品貌俱全的,只是是生在漢官的家裡,沒有選秀的資格,加上柳主事耿直了一輩子,不肯收受賄賂,家裡只是靠自己微薄的俸祿和“冰炭敬”並沒有其他的收入,加上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小官,外官的“冰炭敬”也不會高到哪裡去地,日子也過得清貧,給女兒地嫁妝也不會多到哪裡去的。

李洵聽到柳家這個條件地時候,就動了心,自己家是商賈,家產萬貫的,自然不會在乎兒媳婦的嫁妝多寡的,這柳家可是正宗的書香門第啊,在前明的時候都是經常出秀才舉人的,而且,祖上還曾加做過翰林大學士,柳主事又是在官場上混了一輩子,李洵倒是不在意他一直當小官沒有升上去,這種人將官場上的彎路走了不少,自然是積攢了一輩子的經驗,稍加指點,李紀就能夠受用一輩子。

想到這裡,李洵就將這柳家給妻子說了,讓她打探一下柳家女孩的品貌,能夠相看一下自然是最好的,這樣要是合適的話也可以為下一步找媒婆說親做準備。

張氏打聽了很多人,知道這柳家的祖母也是江南人,只是已經在京城生活了五十多年了,與李家在京城的族人李晨興是姻親,而李洵也正是從這位遠方堂兄口中得知這柳家的情況的。

張氏知道這種情況後,特意跑到李晨興家跟李晨興太太好好商量了一下,最後由李太太藉口十月十三日是自己的四十二歲壽辰,在那天發請帖將那柳家母女都邀請到李晨興家來。

十月十三日那天,張氏早早的梳洗打扮好,準備好馬車前往李晨興家,李伊水得知母親此番前去的目的,便也想跟著母親一起過去。

張氏原本想留女兒在家裡跟著周嬤嬤學規矩,畢竟她與李汶水李沉水相比已經落下了一些了,但是轉念想到等女兒出嫁後。這孃家就是女兒的依靠,孃家的親戚都走到一些也是好事,而且這李晨興伯父家李伊水還真的沒有去過,以後怎麼也得讓她知道有這麼一門親戚的,也讓她認認門。想到這裡,張氏便同意了。

李伊水想要跟著母親前去堂伯家卻是有自己的想法地。來到古代也將近十年了,李伊水也算是熟悉了這裡的生活,但是有一件事情卻是一直放在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