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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就不要寫了,CP太多而且難度大,要把那些個外形奇特地人都撮合到一塊太費腦子,我怕你累壞了。”

管山管水管風流,還管我寫哪對CP?不過看在他一片好心的份上,我就勉為其難地同意吧。

我們回去時正趕上吃飯,凌霄,哦不,早該改稱子鸞,在議事的大廳擺了大宴。入席地除了我、莫言、小五屬於親屬行列,其餘都是教內年輕子弟中的佼佼者,然而要細論起來,還屬雲清最有光彩。現在人人都知道他在叛逆包圍中保護表小姐地英雄事蹟,二少爺在上座誇他,下面不乏羨慕者,可作為本案另一位當事人我要負責任地說,“當英雄一點也不好玩,能不當儘量不當,非當不可也別推辭,倆眼一閉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席間青楓拿了一隻大梨子來找我,說是自己吃不了想和我分。聽得我鼻子一酸差點哭出來,“梨子哪能分,多不吉利,夏天要有桃子吃不了到可以和哥哥們分。”

分梨,分離也。有些事即便終會發生,也還是不說出口地好。既然遲早都會成為現實,何苦說出來徒增煩惱呢?

酒過三巡,大家開始玩“拍七令”。所謂拍七令,就是從首座之人開始依次順數,遇到“明七”就在桌面上拍一下,遇到“暗七”則在桌面下拍一下。明七指七、十七、二十七等數字;暗七指十四、二十一等七的倍數,無論明七、暗七都不能說出聲,錯了就罰酒。按理說這麼簡單地遊戲不該出什麼紕漏,可我不是說出了聲音就是忘記拍,幾圈下來數我喝的最多。喝多了腦子更木,腦子一木便錯的更多,錯得多喝得多,形成惡性迴圈。嗯,一定是這樣,我才不要承認自己智商低呢。

喝到一半,狸花不知從哪鑽了出來,在大家的驚詫中徑自走到子鸞身邊坐下,蹭蹭他的腳,又望著盤子裡的魚喵了一聲,逗得大家直笑。能被小動物信任的人,都不是什麼壞人。

我與眼前的歡樂格格不入,大家越開心我就越想哭,便藉口有點醉了回去休息。莫言要送我,被我拒絕了,我只想一個人走幾步,最好能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