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爵士樂,嘉賓中沒人能比梁陽更有發言權。再者梁陽雖然也聽人說起公西臧的做法,但他更是在這個節目上目擊過路語茗揍於茂。他反而對路語茗的感官更差一點,現在毫不吝嗇地誇起公西臧來:“他唱爵士的技巧太好了!頗有新奧爾良爵士的真傳,熱鬧、激烈、充滿生機。《Just》本來就有寫懷舊情懷,新奧爾良爵士又是上世紀三十年代的傳統爵士樂,配合起來唱,味道獨特。”
元希冷哼:“仗著自己的伴奏好而已。。”
“公西臧也說過,小路可以用自己的伴奏的。”賀菱琪出聲打斷兩人可能的爭執,“看小路出場了,咦不是他一個人。”
路語茗微笑出場,身後跟著個人——柯顏。兩人穿著同樣的紅色T恤,柯顏抱著這一個薩克斯,路語茗則端著一個吧凳。拿著凳子這麼丟份的事,路語茗做起來卻很自然。
到了臺上,路語茗將吧凳放在長杆麥克旁邊,笑著看柯顏,向吧凳歪了歪頭,示意柯顏坐。柯顏一點都不客氣,坐在椅子上,抱住薩克斯。
路語茗站在麥克前,指著柯顏:“這是我的伴奏。”
公西臧用自己的伴奏帶,裡面好多種樂器齊奏,熱鬧非凡。而路語茗卻只用一個柯顏?這又是演哪一齣呢?
觀眾齊齊暈了。
路語茗卻沒有解釋,只是轉身衝柯顏點頭。
薩克斯響起,音色美妙表換,深沉平靜,又富於變幻。而薩克斯在柯顏的手上,完全發揮了“無與倫比的風流樂器”的稱號。爵士樂第一樂器,非薩克斯莫屬,這種富於變幻的特點,恰好和爵士樂即興演奏的要求相契合。
成熟的爵士樂樂手,會用成熟的即興表演為爵士樂添彩。甚至有一種說法:爵士樂是作曲和樂手共同創作的產物。而恰好,柯顏就是這樣成熟的爵士樂樂手。薩克斯在柯顏手中,時而激烈,時而深沉,時而狂躁,時而感傷。顫音、吐音、滑音完美銜接,演繹。
路語茗還沒有開嗓,公西臧自認為了不起的伴奏已經輸了。
等到路語茗哼唱完一句,公西臧已經完全輸了。
路語茗的爵士技巧之高,讓梁陽為之嘆服。他對節奏、和聲以及結構織體的運用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即興手法更是和柯顏完美契合,他的歌聲本身就可以變成另一重樂器,和柯顏的薩克斯完美融合。
國內觀眾對爵士並不會瞭解太多,很難將路語茗的這首爵士歸於某一類爵士。但《Just》是一首懷舊音樂,這是眾所周知的,而路語茗此刻的歌聲就彷彿從老式唱片機裡流淌出來一般。
隔世陽光中,飛舞塵土裡,老上海的某處民宅,幽靜的廂房一角,留聲機慢慢放出歌聲。身著旗袍的女子,素手挽起唱針。
歌聲戛然而止。
路語茗不但完美地完成了演唱,而且用小眾的爵士打動了所有人。這一曲完畢,眾人已經不在關注伴奏了。
梁陽情不自禁地站起來鼓掌:“太厲害了!技高一籌!小路太讓我震驚了!嗓音被他運用的很特別!爵士樂的精髓,他的即興太美了!天馬行空!”
沒有即興的爵士樂,是空有軀殼的。
“誰!是誰說小路嗓音不好的!謠言!他居然能練出這樣磁性特殊的嗓音!還有這即興技巧……”元希大驚失色,“媽呀,他居然這麼厲害!我以後要怎麼贏啊!”
“小元希,你就不要想東想西了。”賀菱琪一邊鼓掌,一邊安慰元希,“這樣的技巧,還有即興表演,大概路語茗都贏不了。”
元希嘟起嘴,胡鬧:“我要給小路投反對票!他讓我有威脅感了!”
這一場,路語茗用技術征服嘉賓,用完美的歌聲演繹征服了所有觀眾,完勝!
作者有話要說:昨天因為內什麼詞躺槍,被鎖了,今天試試用~迴避下,應該不會被鎖了吧……
正文、第136章
一位嘉賓投票等於一百現場觀眾投票;一位現場觀眾投票等於一千網上觀眾的投票。也就是說嘉賓一票等於網上一萬票。
舞臺後方的大螢幕上;元希真的把一票投給了公西臧。
元希你是來搗亂的嗎?
觀眾紛紛送元希白眼。路語茗卻連螢幕都沒看;唱完就要和柯顏下臺。
“小路;等等等等。”主持人拉住了路語茗;拿著話筒對臺下觀眾說,“比賽的五首歌已經唱完兩首,現場觀眾和嘉賓評委的投票結果也統計出來了。”
主持人說著話,公西臧也被工作人員請上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