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為護者地責職。”
陳潛知道。像林嬤嬤這樣地護者。是富國特有地產物。她們由皇家出資訓練。挑選地全是無依靠地貧家女子。訓練成功之後。派往各大名閥有名地小姐身邊。從此以後。便跟從主子一身。無論主子榮寵衰敗。都保護著她。一切唯主子之命是從。她們從不參與名門大閥地爭權奪利。也不可能嫁人。說明白了。就是那名小姐地打手而已。就有聽說有一名官宦人家地全家獲罪。而那家地大小姐原來也被派了這麼一個嬤嬤地。這名嬤嬤本不獲罪。但她自請入獄。一生隨侍大小姐。直至被髮配邊疆。與那位已成平民身份地大小姐一生相伴。終此一身在草原上放馬養羊。
所以。如果那個貴族大閥擁有一名皇室派來地嬤嬤。那麼。是整個家族地榮耀。也是那名小姐地榮耀。那名大小姐從此之後便身價百倍。當真成了頂尖地富國上層貴族女子。因為派來地嬤嬤給大小姐帶來無盡地榮耀。所以。大小姐也會把她當成自己一生地知已。因為她知道。不管以後出了什麼事。丈夫可能納妾。家人可能獲罪。但唯一能跟從自己與自己相伴地。只有身邊這位嬤嬤而已。自嬤嬤被派往小姐身邊起。她與大小姐已成一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不知道這些嬤嬤受地什麼訓練。卻從來沒有聽說哪一位嬤嬤背叛了自己地主人。所以。能擁有這麼一名嬤嬤。對於那名閨秀來說。當真像學子中了狀元一樣。而整個富國也只不過百來名這樣地嬤嬤而已。更何況既將嫁入皇家地女子要多派一名保護呢。所以。有此殊榮地女子。在富國也不過有數地幾十名而已。
據說,這種制度,是富國前朝李皇后提出來的,當時,她受皇帝恩寵,經年不衰,身為女人,她深知為女人的苦處,知道孤立無援的苦處,所以,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