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能力就是討人喜歡。
確切的說,不止是討“人”喜歡,它討一切生物的喜歡。接近這隻大綿羊的生物都會被影響情緒,乃至產生幻覺,將它當做最值得尊敬、最需要保護的東西。它要喝水,便有山羊成群帶著它前往水源,氣勢洶洶的老虎撲過來吃掉了山羊,一進入範圍就被影響,開始代替山羊帶路。它要進食,整片森林的猴子、松鼠等等就會給它採摘最鮮嫩的草和最甜美的果子。它要過河,鱷魚排著隊給它當踏板。它要下山,棕熊馱著它爬下峭壁。
沒有半點能力的綿羊,一日日活了下來。它在弱肉強食的森林中心寬體胖,能力也隨著存活時間的增加越來越強。強大的異獸在它身邊徘徊不去,像螞蟻拱衛蟻后。這些每天都被影響得更厲害的生物一切以它為先,漸漸失去了野性,變得擅長忍耐起來——要是將這些失去野獸本能特性的存在與失去人類本性的苦修士放在一起,他們會意外的相似。
一切相安無事,直到某一天,一個改變人類和異獸命運的人出現了。
那是個虔誠的傳教士,他誤打誤撞出現在了綿羊棲息的地方。當他又累又餓地踏入了綿羊的區域,他在幻覺中看見了神。
也是理所當然的吧,一位在人類的黑暗時代天天祈禱神靈救贖的教士,最想見的無疑是神。他欣喜若狂,拼命衝向了心中的神靈。
綿羊的能力是討人喜歡,保護自己的安全,所以幻覺中的生物理當保護綿羊,絕對不會傷害它。拱衛著綿羊的異獸已經被同化得很厲害,如同它意志的延伸,只要接近綿羊的存在對它沒有惡意,它們也不會攻擊。
理論上,綿羊應當相當安全。
這頭動物的智慧絕對不會想到,會有一種生物,對心中最尊重的存在,會想吃祂的肉,喝祂的血。
那個人在幻覺中看見了救苦救難的救世主,他的神對他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這是我的血,為你們舍的。吃吧,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於是他就這麼幹了。
未來的烏爾班一世懷著極其虔誠的心,毫無惡意地啃噬了綿羊的血肉,這血肉在他體內化作前所未有的強大異能。他靠著這異能活著離開了森林,將發現神靈的訊息帶回了他所在的人類避難所。信徒和投機者與烏爾班一世同行,他們一樣被這能力迷惑,為覲見神靈涕淚縱橫。這些人感動地分食了綿羊的血肉,成為了強大的異能者。
“神”迷惑人心的能力只在一定範圍內有效,一旦離開,人們又有了思考能力。綿羊對這些複雜的人類沒產生對異獸一樣強的影響,並非所有人都成為了狂信者。為了人類的未來,他們想出了對策。狂信徒被派遣去綿羊的領域,懷著虔誠善意的心,殺死圍繞著綿羊的異獸,將屍體帶出來。
吃下這些異獸身體的人,許多爆裂而死,但也有不少的一部分活了下來。依靠這些崛起的異能者,經過多年的征戰,被分割在各處的人類終於重新聯合在一起,建成了亞默南。
神身邊的異獸已經被收割完畢,人們發現普通的異獸血肉並不能讓他們生出異能。他們不清楚隕石的作用,只能把僅存的綿羊當成救命稻草。
人想活下去的時候,神靈都可以放入食譜。
“這麼說,吃過神的人應該不少。”安敘說,“但你又說神眷者只有三人?”
“烏爾班一世吃掉了神的兩條腿,他可真是很餓。”諾亞講著不好笑的笑話,“後來的人們發現吃過量會死,下口比較小心謹慎。而你我吃了神的骨粉,在活下來的人中,我們吃得最多。”
“十年一次的大獸潮就是因為它?”
“是的。”諾亞回答,“我們可憐的神被豢養在地下,每個十年才能透一口氣,以防它太想出去。只可惜,今年來神靈已經把那顆隕石消化完了,力量完完全全融入了它的血肉,教廷就要壓制不住它了。”
“這倒是給你行了方便。”安敘撇了撇嘴,“把隕石轉換成容易處理的血肉,真是讓人佔大便宜啊。”
“的確如此,實在是很方便。”諾亞意味深長地看著安敘。
“烏爾班一世真的死了嗎?”安敘又問,“為什麼他沒像火鳥一樣活到今天?”
“不知道。”
“你也會不知道?”安敘誇張地看了他一眼,“我還以為你無所不知。”
“只是比你虛長几歲罷了。”諾亞坦然地承認,“我們只是繼承了神的記憶,又不是教皇的記憶。他可能因為舊傷未愈而死,可能到底還是吃了太多,年老後沒能熬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