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多少p啊!”
林非回答道:“照片上的人是李安娜!而且。。。。。。你看這裡!”
林非指了指照片上面一群圍著李安娜施暴的裸*體男人,說道:“或許不是你想的那樣!這照片上面的內容而是李安娜再被一群男人輪*奸!”
還記不記得那晚,李安娜找安康求助的事情!現在想來,兩人似乎都有些猜到那時候李安娜找安康求助的到底是什麼事情?竟然讓安康不肯支援!現在想來。。。。。。呵呵!換做別人,恐怕也一樣吧!
“那麼這張照片豈不是可以證明安康是清白的嘛?”劉洋說道。
“還不足以證明,我們需要更確切的證據!”林非說道:“但卻給了我另外一個提示!”
什麼提示?
。。。。。。
拋開安康的問題不說,單單是照片的問題,林非說道:“現在問題就是這張照片怎麼會出現在我門口。難道是有人放在這裡的?”
劉洋回答道:“如果是有人放在你門口,那就是故意要給你看的!”
林非問道:“給我看?給我看的原因是什麼呢?”
。。。。。。
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林非拍著自己的腦袋,看著手中的照片,仔細的想著,想著。。。。。。
“相片。。。。。。膠捲。。。。。。照相機。。。。。。?”
林非瞳孔忽然放大,驚聲說道:“照相機!”
劉洋看著了林非:“怎麼突然提到照相機?”
你還記得不記得,照相殺人事件裡面的照相機?
劉洋想了想:“是那個沒有膠捲的照相機!”
“沒錯!照相殺人事件一直都沒有進展就是因為照相機裡面少了至關重要的膠捲!”林非略顯激動的回答。
劉洋依舊是不解:“可是沒理由能把高升的事情和照相殺人事件聯絡在一起啊!”
“事情不會這麼簡單的!”他好意提醒道。
林非說道:“既然這人把相片和膠捲放到這裡,目的就是讓我們發現!定然是在提醒什麼?”
“提醒這三個案子其實有聯絡?”
“沒錯!”
第七十七章已知資訊!!!
第七十七章
已知資訊!!!
案件一:
李安娜死亡案!
與今日發生的一起女子死亡案,嫌疑犯安康(目前依舊在逃中)。
案件疑點現場僅發現安康和死者李安娜的指紋,成為了證明只有安康在場目睹李安娜死亡的重要線索。但是在杯子中發現了安眠藥的成分,可以另作假設為兩者中有一人,或者兩人都中了安眠藥!如果這個結果成立,就代表安康並非兇手,兇手是另有其人!但僅憑杯子中有安眠藥不足以證明安康不是兇手!(另外,被下了安眠藥的杯子上僅僅只有安康的杯子,那麼現場的情形是安康中了安眠藥的很可能只有安康一個人)。
最後,如果兇手是另一個人的猜測成立!
那麼成立的理由恐怕就是得從那個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小女孩說起!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小女孩的死亡並非意外。畢竟會用棺上棺這種機關來伏擊動機關的人,會是巧合嘛?自然是不會。。。。。。。
如果小女孩的死亡不是巧合,那麼方向就應該放到了那個被小女孩說做來回出現在李安娜家附近的陌生男人身上!而且這人還在小女孩家外的排水道管上面還發現了陌生人的指紋。(另補充,這指紋很可能是東區分局某個人的指紋!)
案件二:
照相殺人事件!
伴隨著李安娜死亡事件發生後不久,城南市發生的連環死人事情。死者都具有同一個現象,那就是死者身上沒有一點傷痕,但是卻因為失血過多而死!經過多方面的見證後,兇手是採用了一種直接將人體內鮮血吸走的手段達到了害死死者的地步!
疑點一,三個人好沒有聯絡。但卻會死在同一個方式下面,那麼找到三人的聯絡是重中之重!
疑點二,三名死者在案發現場被發現的時候都是全身衣服被扒光,裸露而死。這寓意著什麼?讓三個人都光著身子死去,這不是很奇怪嘛?
疑點三,三名死者死亡的現場都會出現一個沒有膠捲的照相機。如果猜得沒錯,照相機很可能根本就沒有膠捲,只是一種擺設;就算是有膠捲也恐怕在死者死亡後,被兇手拿走了。那麼現在奇怪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