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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林非眯眼思索一陣,劉洋辦理案件是從這戒指最基本的線索開始查起。但是這種方法無異於大海撈針、但如果換上一個思路:就比如從這戒指的主人開始抓起。

如果是別人或許是沒法從戒指主人抓起,畢竟他們只發現了戒指主人的一根手指,但是林非不同,不僅發現手指,更是親眼目睹了戒指裡女鬼的面容,如果那女孩真是戒指原主的話……那就有方法找到線索了。

“先回局裡!”林非立刻起身說。

“回局裡幹嘛?”劉洋追問。

“找個人幫忙畫個畫像!”林非記得北區分局裡面有個美術系的高材生,畫畫一流,只需口述就能將原本的人物形象**分復原。想到這裡,林非便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希望那女孩真的是戒指的主人?這樣案子就有線索了……”

賭一賭吧!

以最快速度回到北區分局的林非跟劉洋,第一時間就找來了那個專門畫像的女警。人稱北區分局小警花的蘇晴。

雖然年齡比林非和劉洋兩人都要小,但是在北區分局的時間可是遠超過兩人。傳聞在大學期間就已經被特招到北區分局任職了,幾乎是北區分局特定的人才。

……

“眉毛再稍微細一點、略微彎曲。”

“上嘴唇再稍微薄一點……”

經過林非仔細的描述,蘇晴筆下逐漸顯示出一個妙齡女孩的肖像。

一直到林非喊停:“可以了!已經八分像了。”

看到畫像中女子,就連蘇晴都忍不住歎賞一聲:“哇哦,這是誰啊?這麼漂亮!”

林非很意外下意識回答:“真人比這藥更漂亮!”

“到底是誰啊?”瞧著蘇晴一個勁頭詢問:“是不是你女朋友啊?”

“……”林非踟躕了一小會兒,該怎麼回答啊?

最終還是咬牙、別說的好,這種事越解釋越亂。只是禮貌的回答一句:“多謝幫忙,改天請你吃飯!”

急忙將話鋒轉到劉洋那裡:“咱倆趕緊去查這個人是誰?”

便推著劉洋急忙離開了。

“查?沒名字,就只有一個八分像的畫像,讓我怎麼查?”劉洋也沒琢磨明白林非到底是什麼意思。但是等到林非問道:

“碎屍案裡面那具那具女屍是在昨天凌晨被殺,距離現在已經超過二十四個小時。那麼人口失蹤需要在多久時候才能報案?”

劉洋立刻聯想到:難道這畫像上的女孩是那個被砍的女屍?可是那女屍的臉不是已經被砍的稀巴爛了嘛?林非是怎麼知道她的容貌的……

劉洋回答:“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二十四小時就可以立案!成年人會在四十八小時以後!”

‘那女鬼看上去應該沒有成年吧?看長相該是十七八歲的小姑娘吧?’林非腦子猶豫了一會兒、說道:“現在就趕緊去查,整個城南市裡面失蹤二十四小時已經立案的未成年人,看看有沒有這個女孩!”

‘不對啊?女屍不是二十三歲嗎?怎麼突然間變成未成年女孩了?’

林非一句話瞬間又把劉洋再次弄糊塗。心裡不斷嘟嘟:到底是我記錯了,還是他記錯了?

……

網際網路時代,資料同步方便警方對諸多案件的調查。

林非兩人找到戶口部門那裡,向有關同事查詢失蹤人口的下落。

協同相助的警員告訴兩人:“距現在已經失蹤了二十四小時以上,至今有三個立案的。但都是十歲以下的兒童……沒有符合條件的女孩!”

“還有沒有別的?”林非追問道。

“那就剩下成年組的人了……,不過那都是失蹤四十八小時的。”警員回答。

“照查,只能賭運氣了!”林非賭運氣的說道。

幾分鐘之後,警員再次回來,一手資料交到林非和劉洋手裡。

“查到了,還真有一個條件差不多的女孩,在剛剛一個小時前立案,說已經失蹤四十八小時了。”

“四十八小時?”兩人同時一驚,竟同時想到一處:女屍是在二十四小時不到四十八小時的時間段出事,竟然失蹤了四十八小時?難道出事之前、這女孩就已經不見了……

唯一不同就是兩人想的並非同一個人。

“那麼那女孩的資料呢?”劉洋畢竟是警校畢業的,到現在還能鎮定繼續接下來要做的事情。

“女孩不是本地人、是城南大學的在校生,叫小君。報案的是她的輔導員陳小姐!”警員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