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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皮、紫花苜蓿、燕麥、玉米、穀殼(或切細稻草)、大麥、亞麻子、胡蘿蔔、水蘿蔔、蘋果、糖漿、鹽等等。不同的騎師,在餵養馬匹方面,甚至還有自己的獨家秘方。以確保賽馬能夠攝入足夠多的養分,來維持身體消耗。

餘生並不瞭解。飼料都是詹姆斯幫忙配製的。只有胡蘿蔔是餘生親自餵給萊恩的,算是飯後加餐。

第二天,餘生還沒睡到自然醒,便被幾個狂熱的賽馬愛好者叫了起來。早飯都沒吃,便被幾個人拉到了跑馬場上。而萊恩的待遇,卻明顯比他好多了。在昨天大勝後,餘生還沒起床前,便被幾個圍觀的農場主喂得飽飽的。看樣子已經撐得走不動道了……

不過,在萊恩看到餘生之後,又變得老實了起來。喬恩手裡拿著的胡蘿蔔,也只是瞅了一眼而已。餘生輕輕拍了萊恩一下,道:“過會兒好好跑!”

說罷便跨上馬。幾個農場主互相看了一眼,有些哭笑不得。對於他們這些愛好賽馬的人而言,若是手中有一匹有潛力獲得三冠大賽冠軍、身價能飆升到數百萬美元的馬,還不一定怎麼寶貝珍惜呢。哪有餘生這樣隨意對待的道理。

而為了這場比賽,幾個農場主都有所準備。牽出來的馬,也不是昨天平地速力賽的純血馬了,而是四匹漂亮的阿拉伯馬和阿哈爾捷金馬。這兩類馬種,都是耐力無窮的長途健將。特別是阿哈爾捷金馬,曾經創造過八十四天天跑完四千三百公里的記錄。

而萊恩的速度,似乎在長途奔跑的時候也不慢。跑完十公里,居然只用了十分鐘。平均速度每公里六十秒。跑完後,圍觀的幾個農場主外加詹姆斯一起向餘生表達了抗議。

“哦,餘先生!你騎馬的動作也太不標準了!這樣是很容易影響賽馬速度發揮的!如果你的動作標準一些,萊恩可是有打破世界紀錄的可能!”

馬的奔跑速度極快,並且可以連續奔跑一百公里以上。中國古代,對良馬的形容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雖然這個數字是有所誇大,但是,古代的八百里加急,如果,在中途換乘三四匹好馬的話,確實可以做到一日千里。而這基本上是在蒸汽機和內燃機出現之前,人類能夠獲得的最快速度了!

而萊恩帶著餘生這一番奔跑,讓餘生也有所感觸。為何人類在機動車出現後,仍舊對騎馬如此迷戀,而不是棄如敝屣。騎馬的感覺,根本不是乘坐機動車可以相比。當馬全速奔跑的時候,風會將人的口鼻塞滿。而長風拂略之中,會有一種飛翔的錯覺。而在馬匹的騰躍之中,可以清楚感覺到其肌肉的顫動與力量的迸發。這種自由自在的生命,竭力掙脫空間束縛的力量,是個男人就會喜歡!

無怪乎當盛唐時,詩人最愛的動物,從來都是馬。無怪乎這個時代的武俠和後世的武俠,在描寫江湖的時候,總會有仗劍倚馬的故事。馬前桃花馬後雪。落日照大旗,馬鳴風蕭蕭。居延城外獵天驕,白草連天野火燒。暮雲空磧時驅馬,秋日平原好射鵰。

有此心境意趣,餘生突然想起,這個世界,還沒有後世他最愛的那部關於馬的電影《戰馬》。如果這部電影不被他搬到這個時代,簡直就是身為穿越眾的失敗!

第一百六十三章 誘之以利

《戰馬》這部電影是在餘生穿越到這個時代前幾年上映的,導演是在戰後出生,十二歲時拍攝短片,十三歲時拍攝戰爭電影並獲獎的天才導演斯皮爾伯格。這部《戰馬》改編自英國人的同名小說。如果餘生沒記錯的話,應該是一部兒童小說。只有在兒童時期,一個人才會以馬的角度去觀察世界。一旦成年,大部分人便會選擇去看以正常人視角代入的書了。

這部《戰馬》,並不能算是斯皮爾伯格最傑出的代表作。身為猶太人,《辛德勒的名單》才算是斯皮爾伯格最能體現自身天才與專注的作品。

但是,不可否認,《戰馬》這部作品中,斯皮爾伯格敘述戰爭的技術又上了一層。選擇的視角凌厲而刁鑽,如同手術刀一般,將戰爭剖析成細節。然後,一眼見底。

敘述戰馬,主角自然是一匹馬。而且,是一匹天資出眾的馬。故事本身的結構,有如後世的網路小說。在表面看來,似乎是一個農夫與一個地主之間的矛盾,並以此引發出在拍賣會上的競價。然而,實際上,無論地主和農夫怎麼競價,抬高的都是這匹馬的身價。

而隨後,這匹馬引發出的有關於能否犁地的爭論,只不過是一個鋪墊而已。這個鋪墊為後來的成功,奠定了基礎。出於同情弱者的心思,觀眾很容易便可以代入年輕的男主角阿爾伯特。

而下雨天,阿爾伯特和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