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沒有人真的會喜歡。
不過步行者隊這邊遭殃了,但很多東部球隊卻能鬆口氣了,因為那幫已經肆虐了整整六場比賽的波士頓土匪,可以暫時離開他們的視線一段時間了。
有三場西部客場在等著那幫瘋子,但願東部沒人能收服的妖孽,在西部能有人鎮壓一下,否則的話,就真的沒人能摁住這幫傢伙了。
而這幫波士頓人的西部第一站,要迎頭碰上的,可是他們的老冤家……
(這個月就缺席一天,還好,不過更新了十六萬字,有點兒少,下個月努力吧。。。嗯,我看好這屆歐冠,哇咔咔,皇馬和曼城,阿賈克斯和多特蒙德撞到一起了,太嗨了!!!)
第二百五十章 宿敵
Rivals,如果按字面解釋的話,其實也就是對手,競爭者。不過更多的人樂意把這個詞解讀成宿敵,這已經從競爭者的狀態昇華到另外一個層面了。
單是看這字眼就能知道,這裡面蘊含的火藥味兒已經是不言而喻的濃烈了。
這貨不是宿敵,這貨不是宿敵,呃,像肉山大魔王那種非常奇葩的存在,也算是宿敵的一種,只不過看上去是稍微有點2罷了。
宿敵,有資格配得上這個詞的,必須是同期出道,同步起飛,同場相爭,同等級數的一對冤家,彼此會拿對方當個鏡子,看對方也看自己的大起大落。
這樣的人才有資格當宿敵,否則一味的踩死對方,這會少了很多樂趣,畢竟一個人的無敵是寂寞的,有個旗鼓相當的對手,你才能真正的成就偉大。
就像喬布斯和比爾·蓋茨死對頭了多少年,雖然後來結伴同行,但兩個人的暗地裡交鋒的次數,估計是少不了的,哪怕是合作之後,也是一樣。
像可口可樂跟百事,茅臺和五糧液,麥當勞和肯德基,百度跟谷歌,耐克跟阿迪達斯,呃,日本的愛情動作片跟歐美的愛情動作片等等,反正只要是同一個行業同時存在兩個巨頭,他們之間的對抗就經常會惹得業內烽煙四起。
再比如藍精靈和格格巫,凹凸曼和小怪獸,灰太狼和喜洋洋,這都算宿敵。
籃球世界裡也是如此,喬幫主的身邊總是會有佩頓,米勒這樣的挑戰者,他們糾纏在一起,玩命的拼殺每一次對抗,才能成就籃球之神的偉大。
雖然當了很多年的背景,但估計沒人能忘佩頓衝喬幫主噴垃圾話的畫面,也沒人能忘了當初米勒推開喬幫主扔進三分球的時候,那種不可一世的囂張。
喬幫主能擊敗他們,才會讓人記住公牛隊最輝煌的年代,如果你是太陽的話,你身邊要是沒有一群同樣能閃耀光芒的星星,你的存在就是孤獨的。
這就是對手的作用,沒有他們的存在,你就算是一個天生很偉大的傢伙,也會因為沒有頂尖的對抗失去了應有的絢麗,價值也將打個折扣。
偉大這種東西,都是需要一個合格的陪襯,背景男越強大,你也就越強大。
不過歷數整個NBA的歷史,像尼克斯跟熱火,活塞跟公牛,這都算是宿敵了,但這幫傢伙的糾纏也就侷限於十年之內,並沒有延綿幾十年的恩怨。
只有凱爾特人跟湖人才能算得上是纏纏綿綿到永遠,從有NBA那天開始,他們就跟幾世怨侶一樣,今天你明目張膽的欺負我了,那明天我就要打回去。
估計沒人能比他們更糾結了,特別是一直被凱爾特人壓住一頭的湖人,奪冠次數少兩次不說,(截至到2007年,現在是差一次。)更是因為在兩者的直接對抗上一直佔不到什麼便宜,主要是從58…59賽季開始的那十年,他們幾乎是一直在輸,只要是進入總決賽,碰上凱爾特人,湖人隊也就一個下場。
那十年真是蹉跎了湖人的一批天才,凱爾特人的八連冠讓他們絕望,甭管是韋斯特還是貝勒,都沒辦法突破綠衫軍的圍剿,哪怕他們的天賦讓人驚歎。
包括韋斯特,這個已經被定格在NBA圖示上的牛叉人物(雖然現在NBA的官方迴避這個事實,當然,我相信那個被全世界都認知的圖示一定是以韋斯特為原型的,只不過NBA現在不打算付幾十年的肖像權費用罷了,斯坦恩真的不是一般的摳門。),現在他談起那個屬於波士頓的年代,也是一臉的無奈。
因為那十年的對抗,每次在總決賽碰上凱爾特人,湖人隊的下場都是無一例外的敗退,而韋斯特就是那一系列失敗的親身經歷者。
八十年代的糾纏,湖人隊五冠,凱爾特人隊三次封王,伯德跟約翰遜的雙雄爭霸,也是斯坦恩開始坐穩聯盟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