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名?”貌似記憶中似乎還有這麼一本書來著?
“真名。”對方灑然一笑,說:“你身上流露出非常強大的親和力,與鴿群彼此搭配更是相映成趣,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現在就可以多替你照幾張相片,相信被雜誌社錄用之後,對你提高你的知名度百利而無一害。”
“……攝影愛好者?”
“不,我是專業攝影師。”他指了指名片,“上面不是清楚地寫著嗎?”
“啊,我沒看。”
“……”
沉默並沒有得以長時間持續,童瑤不等他催問,便已經淡然做出了最終答覆:“抱歉,我沒興趣,實際上,我現在一點不希望出現在報刊雜誌上。”
對方似乎對她的回答一點也不意外,只是泰然自若地笑著,問道:“月薪一萬二,每週只工作兩天,每天最多五小時,即使這樣,也沒興趣嗎?”
童瑤緩緩抬起眼來,定定望著眼前的中年男子。
她聽見他繼續如數家珍般唸叨著:“我們公司還會給簽約模特置辦三份以上的高額保險,逢年過節又有好禮相送,年終還可以視業績頒發相當可觀的獎金提成,你……”
話音未落,童瑤已經面無表情地動手‘唰唰唰’將那張名片撕得粉碎。
“去騙別人去吧,我是窮人。”她說著,轉身走向旁邊的垃圾桶,撇乾淨一把碎屑之後,又拍了拍手,瀟灑地揚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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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大家心裡是怎麼想的……喜歡收藏了又遺棄?因為不是朋友,所以就可以隨便傷害嗎?難道我就不會痛苦嗎?
我最討厭被人遺棄了!
不要欺負人啊!~~o(》_?#^!!‘*&&%)